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铁佛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濉溪西南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因S411铁佛段为省道属于国省干线,已超出我县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建设管理权限。故我局在接到县人大反映的此问题后,已将该建议转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并安排专人对接。
对于建议中尽快升级的问题,现阶段S411刘石路改建工程已被纳入《淮北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濉溪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暨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作为十四五期间的谋划项目。县交通局将结合上级规划精神和濉溪县国省干线升级改造的实际情况推进建设工作,能提前安排建设的尽早往前安排建设,最大限度的将所提问题尽早尽快得到解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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