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抓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1-09 11:3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刻汲取重庆彭水“1.13”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淮安办〔2023〕2号)部署,加强春运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出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春运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失万无的危机感,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维护春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春运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引导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加强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操作培训,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车辆维护保养,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检查,严禁车辆技术状况失管失控、“带病”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

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分析研判行业安全生产“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问题。重点聚焦旅游包车、长途客运班线、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方面重大风险,紧盯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对象和部位,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管控责任清单,强化管控措施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聚焦客车非法营运、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公路运输“百吨王”、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加大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大雾频繁、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扎实做好恶劣天气的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妥善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程序做好信息收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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