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6-13 15:2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淮北市在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管控存在盲区。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濉溪县X017等道路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在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管控存在盲区。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濉溪县X017等道路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地面积尘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濉溪县委、濉溪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负责养护的县道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做到一周清扫一次,重点路段一周两次,确保除尘抑尘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机械设备投入力度,提高养护作业水平,明确每个路段的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目标任务

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建立健全县道管护制度。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明确每个路段的养护单位及养护责任人,建立相关台账,将养护责任制落实到日常养护中;

2.加强县道日常清扫保洁,现做到一周清扫一次,重点路段一周两次,确保除尘抑尘;

3.通过徽彩云平台采购两台10吨洗扫车及两台18吨洒水车,六月底即可投入使用,将大幅提升道路养护效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613日至2023627日,共10个工作日)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809683

电子邮箱:hbjtysjlcn@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