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重大道路运输旅客滞留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断等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坚持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行为。依法追究因人为因素造成突发公共事件和对公共事件处置不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分工合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各司其责、协调行动。
(五)坚持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重大道路运输旅客滞留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断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濉溪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朱航军
副组长:王志超 徐尊义 孟向东 乙 辉
成 员:魏 军 唐 勇 陈 兵 储 旭 刘 艳
徐 洋 王玉全 谢献忠 王海军 贾敬臣
梁永春 谢晓波 王建才 李龙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刘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881068。领导小组下设6个行动小组和1个应急车队。
1.协调联络组
组 长:王志超
成 员:刘 艳 陈 兵 贾敬臣
2.现场施救组
组 长:乙 辉
成 员:陈 兵 谢献忠 谢晓波
3.道路通畅组
组 长:徐尊义
成 员:魏 军 徐 洋 李龙坤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王志超
成 员:刘 艳 梁永春 贾敬臣
5.秩序维护组
组 长:徐尊义
成 员:王海军 王玉全 王建才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孟向东
成 员:唐 勇 储 旭
7.救援应急车队
由贾敬臣负责组织,应急客车由恒瑞公交提供,应急货车由各运输企业抽调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②直接组织和指挥本局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响应工作。
③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协调联络组职责
负责联络卫生医疗施救,协调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现场援救及处置,综合反馈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处理有关工作。
4.现场施救组职责
负责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5.道路通畅组职责
负责联络县公路部门对事故路段公路损坏及标志设施破坏的抢修,确保安全畅通。
6.事故调查组职责
负责相关事故原因调查,落实事故责任,协助调处事故。
7.秩序维护组
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维护施救秩序,疏导车辆通行。
8.后勤保障组
负责工作用车调度,应急物资供应,提供工作人员餐饮。
9.救援应急车队
负责救援应急需要,服从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调遣。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预案级别。预案启动级别分为本级、县级二个级别。
2.预案启动。突发事件发生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确定后,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信息处理
1.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制定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2.局属各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下列有关情况:
①突发事件的实际发生情况。
②突发事件紧急物资、人员运输、运力情况。
③突发事件应急的其它情况。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应全天候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服从调配派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应急情况。
5.信息处理。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分析研究后,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通讯
1.应急通信
①局属各单位及相关交通运输企业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派人值班和电话、传真机、电脑网络畅通。
②应急事件响应后,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救援人员应全天候开通移动电话。
③应急救援电话:
县委总值班室6077498、县政府总值班室6077361、县人武部3236050、县应急局6888052、县公安局3399567、县供电公司6883123、县交警大队6881681、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四)指挥协调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指挥,遵循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原则,下级服从上级,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各组按照预案分工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圆满完成。
(五)应急结束
由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预案执行终止,应急状态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后勤保障组清理结算有关费用。
(二)调查总结
1.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属交通责任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查,重点查明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及责任人,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处理建议,按照程序上报。
2.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预案和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确保通讯畅通。
(二)装备保障
1.后勤保障组要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车辆使用;
2.现场施救组要制定相应工作预案,确保医疗救护车及各种施救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3.道路畅通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确保道路抢修装备应急抢修。
(三)人员保障
各交通运输企业都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公共事件处置应急人员调配。
(四)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要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资金的使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