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8-19 11: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农林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濉编〔2013〕7号),设置濉溪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是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的县农林委员会直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负责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以及常规动物疫病的防治和净化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渔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实施涉及水产业的财税、价格、保险等政策,贯彻落实水产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水产业发展。

(三)负责全县动物和水生动物疫情报告、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动物免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疫病防控技术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县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水产种质资源与苗种引进、繁育。

(五)承担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负责动物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

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

(二)水产技术推广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渔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水产养殖技术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等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承担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与病害防治职能;承担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承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方面的技术指导与评估。

机构负责人:杨光   电话:6886287    邮箱:chenwei6077428@163.com    办公地址:淮海南路8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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