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6-02-04 09:46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负责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以及常规动物疫病的防治和净化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渔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指导实施;实施涉及水产业的财税、价格、保险等政策,贯彻落实水产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水产业发展。

(三)负责全县动物和水生动物疫情报告、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动物免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疫病防控技术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县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水产种质资源与苗种引进、繁育。

(五)承担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六)负责动物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

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

(二)水产技术推广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渔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水产养殖技术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等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承担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与病害防治职能;承担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承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方面的技术指导与评估。

机构负责人:张剑(主持工作)   电话:6886287    邮箱:chenwei6077428@163.com    办公地址:淮海南路8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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