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布时间:2024-03-01 09:5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行业协会建设。

股室负责人:陈伟  电话:6077282  邮箱:sxxnyncslj@163.com   办公地点:濉溪县沱河路124号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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