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布时间:2019-12-11 15: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19〕784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现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申请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工作、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濉溪县2018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资金概算表

资金来源

(万元)

合计

中央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5.00

25.00

0.00

支出明细

项目

指标数量

金额(万元)

取土化验

≥120个

2.0

田间试验

≥6个

3.0

示范片建设

3个核心区,辐射周边10个示范片

3.0

化验室建设与维护

药品仪器更新维护,改善化验室条件

9.0

社会化服务

相关调查监测与服务

3.0

宣传培训与指导服务

10场次左右

5.0

1、取土化验,2.0万元。取土化验120个以上,化验项次1080左右。主要用于:(1)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化验、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劳务、误餐等费用,直接补助于参加人员;(2)燃油费用。

2、田间肥效试验,3.0万元。6个以上田间试验。主要用于:试验物资采购、田间操作劳务、试验地租赁、标示标牌制作、交通、耗材等费用。

3、示范片建设,3.0万元。建立3个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覆盖10个以上示范片,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对示范片给予物化补助、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活动。

4、化验室建设与维护,9.0万元。主要用于化验药品仪器及数据处理设备维护更新,化验室条件改善等。具体包括药品采购、仪器更新和维护、化验室条件改善、水电、耗材等费用。

5、社会化服务,3.0万元。在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肥料使用情况调查、配方研制发布、数据开发应用、智能化科学施肥服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6、宣传培训与指导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调查等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资料、劳务、燃油、授课、差旅、物化、审计及管理等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