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19〕784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现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申请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工作、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濉溪县2018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资金概算表
资金来源 (万元) |
合计 |
中央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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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
25.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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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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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数量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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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化验 |
≥120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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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试验 |
≥6个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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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片建设 |
3个核心区,辐射周边10个示范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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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建设与维护 |
药品仪器更新维护,改善化验室条件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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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 |
相关调查监测与服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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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与指导服务 |
10场次左右 |
5.0 |
1、取土化验,2.0万元。取土化验120个以上,化验项次1080左右。主要用于:(1)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化验、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劳务、误餐等费用,直接补助于参加人员;(2)燃油费用。
2、田间肥效试验,3.0万元。6个以上田间试验。主要用于:试验物资采购、田间操作劳务、试验地租赁、标示标牌制作、交通、耗材等费用。
3、示范片建设,3.0万元。建立3个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覆盖10个以上示范片,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对示范片给予物化补助、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活动。
4、化验室建设与维护,9.0万元。主要用于化验药品仪器及数据处理设备维护更新,化验室条件改善等。具体包括药品采购、仪器更新和维护、化验室条件改善、水电、耗材等费用。
5、社会化服务,3.0万元。在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肥料使用情况调查、配方研制发布、数据开发应用、智能化科学施肥服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6、宣传培训与指导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调查等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资料、劳务、燃油、授课、差旅、物化、审计及管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