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19]78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19]718号)精神,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设、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资金837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以粮食优质高效生产为目标,大力打造 “濉溪良种”、 “濉溪粮食”品牌,重点支持:一是2020年继续对63万亩“良繁带”即国家优势农作物制种基地(四铺、百善、铁佛、韩村等)实施“飞防”,已覆盖多家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示范家庭农场;二是对不在统防统治范围内的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发放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三是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二、资金预算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预算资金 (万元) |
1 |
统防统治 |
飞防服务+飞防药剂: 63万亩*10元/亩 |
630 |
2 |
技术培训 |
开展政策、经营管理、种植新技术等培训: 400人*500元/人 |
20 |
3 |
物化补贴 |
小麦赤霉病防治 |
185 |
4 |
工作经费 |
用于涉及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方面的项目监督、考核、评比、验收等工作经费支出。 |
2 |
合计 |
|
|
837 |
三、监管措施
一是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跟踪指导,开展抽查检查,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及时完成项目总结。要求在2020年7月底前,所有项目完成年度实施总结,作为考核和绩效评价依据。
濉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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