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
质量提升土肥基础工作县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新增试点县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县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皖农办土函〔2020〕129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濉溪县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土肥基础工作县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主要开展土肥基础工作,继续抓好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
一、资金使用计划
2020年中央财政下拨我县指导性任务31.8万元,其中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3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更新1.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工作、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数据库更新、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濉溪县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项目资金概算表
资金来源(万元) |
合计 |
中央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30.00 |
30.00 |
0.00 |
|
支出明细项目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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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化验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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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试验示范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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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仪器更新维护、添置药品及水电费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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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调查及宣传培训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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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更新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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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1.80 |
1、取土化验。计5.0万元。主要用于:(1)土壤样品采集,包括劳务、交通、材料等费用;(2)土样处理,包括劳务、材料等费用;(3)土样化验,包括药品采购、水电、耗材等费用;(4)数据整理,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库维护更新、耗材等费用。其中劳务费直接补助于参加取土、捻土、化验、数据整理等工作的个人。
2、试验示范。计7.0万元。主要用于:(1)8个试验,试验过程中产生的物资采购、田间操作劳务、试验地租赁、标示标牌制作、交通、耗材等费用。(2)3个千亩示范片,实施中的技术推广服务、物化补贴、标示标牌制作、交通等费用。
3、化验室仪器更新维护、添置药品及水电。计10.0万元,主要用于化验条件改善、设备维护更新、样品管理、药品及器皿添置、水电费用、安全管理等。
4、监测调查及宣传培训。计8.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培训、宣传、调查等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资料、劳务、燃油、授课、差旅、物化、审计及管理等费用。
5、数据库更新。计1.8万元。主要用于数据库更新与纺、维护及培训学习费用支出。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9月,组织培训,发放配方施肥建议卡,做好田间试验准备。
2020年10月,实施小麦田间试验及示范片建设,采取土样,完成农户调查和施肥情况调查;
2020年11月—2021年3月,样品处理与化验,数据录入
2021年3—4月,开展宣传培训。
2021年5-6月,小麦田间试验示范测产验收,安排玉米田间试验和示范片建设。
2021年7月,分析小麦田间试验示范数据,汇总材料。
2021年9月,秋季作物测产验收,准备自验。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主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四、补助标准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
五、实施要求
根据本县土壤类型和作物布局,以粮食作物为重点,做好取土化验和肥效验证等基础性工作,及时修正和完善区域施肥配方,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持续推进“取土化验常态化、试验示范规范化、信息发布制度化、配方施肥精准化、调查监测网络化”,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测土配方施肥标准范本。
六、监管措施
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项目完成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