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10-28 11:02文字大小:[    ]背景色:       

郑新江、刘顺风委员: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郑新江、刘顺风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案(提案书第6号)收悉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局属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认真研究提案,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县直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联系,牵头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办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上半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20216月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年经营性收入1875.14万元,同比增长25.63%,其中,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村数54个,经营性收入10-30万元的村数47个,经营性收入30-50万元的村数7个,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数3个。2021年度全县新增扶持村37个,其中,省扶持村21个,市县扶持村16个,实现经营性收入223.55万元。

二、办理提案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工作,引领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编制了2021年度全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按照各村集体经济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全县213个行政村实行“一村一策”,全部制定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建立了20192020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台账。按照工作方案,2021年,全县力争年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的集体经济强村新增8个以上,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集体经济强村至少40个,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二)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一是落实领导包保机制。落实县级党政领导联系“百村示范”扶持村制度,全县重点扶持村都有1名县级党政领导进行包保。各镇(园区)由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包保联系,特别困难的村由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保,及时协调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建设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力度,按照产业类似、地缘接近、需求一致的原则,组织示范区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抱团发展,打造示范区区域内力量融合、阵地融合、资源融合的平台。三是开展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试点。科学制定刘桥镇王堰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提供政策、资金、项目、技术、销售渠道等保障,定期督导试点合作社组建进度,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模式。

(三)巩固脱贫成果,落实脱贫村接续发展措施。一是及时调整帮扶责任人。在保持单位总体帮扶户数和派出帮扶人员数不减少情况下,对因病、因工作调动、因退休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确需调整的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二是制定发展项目。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县扶贫局积极谋划到村到户项目,完善扶贫项目库,实施产业脱贫、就业脱贫、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社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等项目。三是持续投入扶持资金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四)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园区)党政负责人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带领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帮助村干部分析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径。二是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机制。县发改委、城乡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申报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农业农村、水务、自然资源等涉农部门的项目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试点村、重点村和难点村倾斜;民政部门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指导管理;商务、通讯等部门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与网络维护工作;信访部门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金融部门积极开展信用评估授信,适当提高涉农信贷规模,降低信贷利率,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贫、科技、教育、卫生、税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五)坚持引育并举,建设发展乡村人才队伍。一是切实抓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领导作用,继续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二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创新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创业办事流程、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发布就业创业信息、解析就业创业难点问题,激发创业热情。三是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健全创业培训服务功能,成立县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镇创业服务指导站,同时在全县行政村和社区设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加强创业咨询工作,通过开展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创业创新大讲堂等,抓好培训,提升创业技能。四是加大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投入。 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按照人均10元的标准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引导小老板培育和返乡创业工作;另一方面,加大融资担保资金投入,做实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工作。

(六)深入清查清理,盘活利用村级集体资源资产。一是认真清查建账。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有关要求,以村为单位,对村、组两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开展自查排查,全面厘清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数量和利用状况,全面详细登记造册,确保应查尽查、一个不漏。全县241个村(居),2793个村民组共核实资产总额24.5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4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0.17亿元;流动资产5.78亿元。二是严格规范清理。对已摸底登记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做到情况无误,归属清晰。在清查建账的基础上,重点对侵占集体资产以及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期超长、承包价超低的“一占双超”情况进行规范清理。三是实行综合利用。 对闲置、低效利用及规范清理出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旧村部、旧校舍、旧村卫生室等各类不动产,通过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经营项目加以盘活。对村内堤坝、荒地、河滩、闲置塌陷水面等进行改造,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营、依法拍租、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其他投资主体流转等形式,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七)突出特色产业,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根据自身资源资产、交通区位等条件,积极盘活资源资产,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股份合作社,利用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采用土地托管、委托经营、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开展村集体与企业、村集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与农户、“村集体+企业+农户” 等合作方式,发展高效高效特色乡村产业,打造区域品牌,形成“一村一品”,建设特色产业镇。二是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各村根据自身资源资产、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良种繁育及种植蔬菜、优质瓜果、中药材、花卉等,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统一供应良种、化肥、农药,提供病虫害防治、土地整治等生产服务,在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高效的同时,为村集体带来经济收入。三是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依托交通区位、通过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独资或合作建设各具特色的民宿、农业生态观光庄园、农家乐、农业研学旅行基地等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四是发展农村电商经济。村集体采取“村集体+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电商服务网点,设立网上超市,探索网上直播带货、小视频、抖音、社区微信群营销等电商新营销模式,开展农产品上行并帮助周边群众销售农产品,实行“你种我销、你养我卖”,增加村集体收入。

(八)强化政策支持,激发村级集体经济要素活力。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各村依托特色产业、服务生产生活等渠道,利用财政扶持和自筹资金谋划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2021年以来,全县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98个,其中已完工199个、在建126个、尚未启动73个,已收益项目178个,已获得收益额收益达768.36万元。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统筹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 扶持有经济潜力的村,进一步提升村级经济发展,大力增加村级收入,为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对各扶持村申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审核立项,完善招投标手续,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前景好、预期收益高的项目。三是落实用地政策。优先安排集体经济较弱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四是加强金融支持。全面推行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调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农村集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创新信贷管理,降低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成本,推进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五是实行税费优惠。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房屋权属、办理证照手续等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加大技术支持。落实专家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帮扶制度,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示范、科技培训与指导服务、创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科技示范点等,不断提高科技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各类人才深入农村,培训村级技能人才,提供新技术、新设备,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七是简化行政审批。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根据镇村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所有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镇村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持续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八是加强乡村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着力在农村公路建设进村入户上做文章,推进“四好农村路”由村村通向庄庄通、户户通,达到镇级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的总体目标。构建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生物质、燃气等能源使用,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农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打造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良好环境。

(九)加强管理考核,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约机制、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完善村财镇代管、会计委托代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工程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加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督查、调度、协调,了解掌握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展、政策落实情况。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建立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月报表、季通报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作用,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来。三是加强考核奖惩。结合村“两委”班子建设,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村级班子考核内容,同时纳入镇、村、包保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村干部绩效报酬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挂钩,激发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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