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濉溪县数据调查统计不严不细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1-02 16: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数据调查统计不严不细,濉溪县存在化肥施用调查对象无化肥施用记录的情况,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化肥施用数据时主要通过调查对象回忆和经验估算所得。

二、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濉溪县按照《全省肥料使用情况定点调查方案》(皖农土函〔2016〕166号)要求指导施肥定点调查户做好用肥生产记录。

四、目标任务

濉溪县做好30户施肥定点调查户用肥生产记录。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濉溪县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7号)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全省肥料使用情况定点调查方案》等要求,结合生产实际遴选全县30户农户,印制《濉溪县肥料使用情况定点调查台账》,由县、镇农技人员逐户上门指导,督促农户按时填写台账,确保台账记录规范,准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77865。

电子邮箱:10362323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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