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度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补贴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的公告
我局现需要对2023年度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进行验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进行服务。本次服务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47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落地见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了“2023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对2022-2023年度单季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300亩(含)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累计补贴面积不低于16.87万亩,补贴总金额299万元。按照“稳面积、提单产、提品质、强带动、增效益”要求,补助标准不搞平均分配,对种植面积越大、示范带动越好的主体补贴标准越高。
二、服务需求
全县申报该项目补贴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共238家,累计申报补贴面积17.232599万亩。第三方须做好如下工作:
1.核查实际种植面积。第三方可通过查阅资料、电话咨询或现场测量等多种途径,对申报主体2022-2023年度优质专用小麦的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对238家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100%进行核查,实地调查比例不低于30%。(种植规模小于300亩的不享受补贴。)
2.小麦产量调查。第三方可通过查阅资料、电话咨询、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对申报主体2022-2023年度优质专用小麦的产量进行调查。(小麦平均单产超过全县当季小麦平均单产3%以上的给予适度补贴,否则不纳入补贴范围。全县当季小麦平均单产524.5公斤/亩。)
3.核查银行信息。对种植主体提供银行信息的开户名、开户行和账号进行核查确认,保证银行信息准确且不出现“僵尸户”,以便补贴资金能够到账。
4.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结果报告。
三、收费标准
第三方服务费用为40000.00元。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审计或项目验收资格;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投标人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现场审核,资料合格的参与摇号。2024年4月8日9时00分在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大会议室现场摇号,参与现场摇号人员需持公司授权委托书。
2.报名地点。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联系人:杨义法,电话13856153085。
3.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法人登记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签订合同
1.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参照濉溪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合同价款为40000.00元,中标单位应按此合同价完成所有内容。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
七、联系方式:
邀请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杨义法
联系电话:1856153085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