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濉溪县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濉溪县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部署以及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濉溪实际,制定濉溪县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体任务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7.8万亩。审核发放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粮食作物农田补贴。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2个,苗情监测点16个,全县域粮食单产(示范作物)增产5‰,完成小麦病虫害疫情防控面积任务205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保种繁育淮北麻鸡母鸡达到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扩繁提升淮北灰驴种群数量。审核发放2023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完成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补助发放。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产品数10个以上,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产品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新增用户数量增长20家以上,认证农产品产品追溯率90%以上。支持推动采用新技术开展常规农药残留产地快速检测,服务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打造“星级”乡镇监管站。完成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1组、农作物生产试验任务9组。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
二、重点支持方向和金额
全年资金3076万元,共14个项目。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在玉米主产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年度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不低于7.8万亩,支持资金390万元。
(二)省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奖补。对2023-2024年度单季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300亩(含)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受奖补对象小麦单产水平要高于本县域内当年小麦平均单产水平10%以上,支持资金442万元。
(三)实施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2个和16个苗情监测点,带动全县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产5‰以上,支持资金176万元。
(四)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完成全县205万亩小麦种植区小麦赤霉病防控任务全覆盖,支持资金752万元。
(五)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按照每推广应用一吨商品有机肥补贴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化肥使用减量化,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效益,支持资金300万元。
(六)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实施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确保淮北麻鸡母鸡达到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支持资金14万元。
(七)动物疫病防疫。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支持资金51万元。
(八)淮北灰驴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淮北灰驴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保持淮北灰驴原有品种遗传特性、现有性状基本不变或不降低、种群数量稳步上升,支持资金20万元。
(九)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平台申报养殖环节病死猪共80867头,支持资金121万元。
(十)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铁佛)补助。对入皖制定通道检查站进行补助,支持资金40万元。
(十一)认证农产品管理。实施认证农产品管理项目,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支持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行动,支持资金10万元。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用新技术开展常规农药残留产地快速检测,服务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打造“星级”乡镇监管站,支持资金3万元。
(十三)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全年计划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区试11组、生产试验任务9组,支持资金12万元。
(十四)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支持资金18万元。
三、实施条件
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实施条件,具体条件见分项目实施方案。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际,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注,具体情况见分项目实施方案。
五、实施地点
全县各镇(园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把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层层抓好落实。要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推动项目落实落地。
(二)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普惠类资金,要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申报前要公开发布通知,申报后要严格条件把关、专家差额评审、公平竞争立项,原则上要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和市、省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绩效管理。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濉溪县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分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濉溪县财政局
2024年7月6日
附件1-1
2024年濉溪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要求,我县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合理轮作,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发展、协调发展、相向发展。加快筛选培育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强化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全力以赴夺取夏粮丰产丰收。
二、重点任务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聚焦扩大豆、稳玉米,在稳定净作大豆面积前提下,重点在玉米主产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年度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不低于7.8万亩。
三、补贴标准
整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项目资金,对种植户每亩补贴300元。其中省财政资金390万元,对种植户每亩补贴50元。
四、操作方式
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任务,也可以村集体名义承担任务。坚持先种后补,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贴。
五、技术路径
因地制宜选择优良品种和种植模式,搞好品种搭配,优先推荐选用“四行玉米+六行大豆”模式,通过扩行距、缩株距、保密度等措施,充分发挥边行优势,在玉米基本不减产的基础上,多增收一季大豆,实现大豆玉米协同高产,促进种植农户增收。在种植区内深入推进精耕细作改革,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高产竞赛,打造一批高产攻关田,集成组装良种良法、集中展示高产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示范带动大范围均衡增产。
(一)主推模式技术路径。一般大豆带播种2-6行为宜,带内行距20-40厘米,株距8-10厘米左右,两个作物带间行距60厘米或70厘米。玉米带播种2-4行为宜,带内行距40厘米,株距10-14厘米左右,两个作物带间行距60厘米或70厘米。我县主推“六行大豆+四行玉米”技术模式,兼顾其它模式。大豆种植带2-6行,玉米种植带2-4行,种植户可根据自身条件,结合选用的播种机、收获机等实际情况,在指定范围内自主合理搭配大豆行数和玉米行数。
(二)品种选择。大豆要选用耐荫性强、抗病、抗倒伏、密植性好、稳产丰产型品种,如:皖豆33、皖豆37、宿豆051、皖黄506、临豆10号、柳豆119等。玉米要选择矮杆、抗病、耐密、抗倒、耐高温、宜机收、中大穗、抗逆稳产品种,如:MY73、迈新276、MC121、中农大678、安农218、夏兴168等。2行玉米模式下也可选择隆创310、裕丰303、庐玉9105、中玉303、安农591、陕科6号等半紧凑型品种。
(三)种肥同播。4行玉米等行距种植、行距60cm,株距11.8cm,亩基施45%高氮含硼玉米缓控释肥或45%高氮含硼玉米专用肥50kg,或总养分36%-38%的有机无机复混肥80kg;6行大豆等行距种植,行距40cm、株距约8.9cm,亩基施氮磷钾复合肥或大豆专用肥10-20kg;玉米大豆行间距60cm,播种选用4行玉米播种机、6行大豆播种机分播,行头统一种植大豆,大豆、玉米均实行种肥同播,有条件的可配置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提高作业精准度和衔接行行距均匀性。
(四)化学除草。播后芽前,用96%精异丙甲草胺乳油或乙草胺进行封闭除草。玉米3-5叶期,大豆2-3片复叶期至封行前可选用灭草松、嗪草酸甲酯等药剂,采用自走式分带喷杆喷雾机进行茎叶定向喷雾,或用定向喷头实施人工喷雾。选用玉米、大豆专用除草剂定向隔离除草,要特别做好物理隔离,防止产生药害。
(五)水肥管理。播种后及时机械开沟降渍防涝,遇旱及时灌溉,玉米大喇叭口期视苗情追施尿素15-20kg/亩(使用缓释肥的可不再追肥或减量追肥),追肥深施,注意以水调肥,提倡采用滴灌式水肥一体化技术按10kg/亩进行追肥灌水。大豆初花期追施尿素5-7.5kg/亩,花荚期喷施1-2次叶面肥(磷酸二氢钾50g/亩),提倡采用微喷带水肥一体化技术进行灌水、追肥和叶面施肥。
(六)病虫害防治。玉米主要防治玉米螟、甜菜夜蛾、草地贪夜蛾、南方锈病、穗腐病等病虫害;大豆主要防治根腐病、甜菜夜蛾、烟粉虱、黑潜蝇等病虫害。采用物理、生物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利用杀虫灯和性诱剂等诱杀害虫。在玉米苗后3-4叶、玉米大喇叭口—抽雄期、大豆结荚—鼓粒期,根据病虫预测或发生情况,选用相应的杀菌剂、杀虫剂、增效剂,根据玉米、大豆生长情况增加必要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进行防治。
(七)机械收获。大豆玉米完熟后,选用4行玉米收割机和2.2m宽幅以内大豆收割机进行分别收获;青贮饲料在大豆鼓粒末期、玉米乳熟末期至蜡熟初期采用4QZ-280青贮饲料收获机同步收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指导服务。成立技术指导组,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镇农技推广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指导服务,跟踪记录作物生育进展和重要农事活动。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提高技术到位率。组织参加交叉督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做好工作自检自查,不断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由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2
2024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要求,我县承担省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规模补贴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种粮大户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政策举措,实施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政策,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目标任务
坚持“大户带小户,多种粮、种好粮”,围绕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品质及带动小农户等因素,细化制定差别化奖补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对2023-2024年度单季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300亩(含)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承担种植生产主要风险的种植农户或其他各类种植主体,累计补贴面积不低于19.78万亩,补贴总金额442万元,受奖补对象小麦单产水平要高于本县域内当年小麦平均单产水平10%以上。按照“稳面积、提单产、提品质、强带动、增效益”要求,补助标准不搞平均分配,对种植面积越大、示范带动越好的主体补贴标准越高,具体补贴标准待上报汇总结束后定。当年已经获得财政其他项目支持的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可重复享受本项目补贴政策。
三、强化项目管理
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镇级组织辖区内的种植主体进行申报并进行测产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验、补贴等管理工作。建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到户台账,在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时,严格按照“稳面积、提单产、提品质、强带动、增效益”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能纳入补贴范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项目实施过程要注重挖掘亮点上报信息,宣传树立一批典型、总结形成一批经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健全奖补制度的举措和建议。
五、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全额补贴。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补贴资金使用专门台账,严格支出范围,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果。加强项目全过程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如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国家资金行为,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各镇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种植主体小麦田间测产工作,6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积极申报。7月15日前完成镇级验收,7月25日前完成公示,7月31日前上报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2024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县农业农村局集齐各镇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复核、会商、提出奖补意见并提请党组会审议。8月31日前确定奖补标准,9月10日前在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二)种植主体申报材料要包含以下内容:
1.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小麦田间测产报告
4.土地流转清册
5.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病虫防治面积证明等。
附件:1-2-1.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表
1-2-2.2024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统计表
附件1-2-1
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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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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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专用小 麦种植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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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专用小 麦平均单产 |
公斤/亩,较全县平均水平增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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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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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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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2023种至2024年收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近年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稳定情况、小麦单产和品质提高情况、示范带动效果、效益增加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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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意见: 本单位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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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所 在村意见 (流转土地所在地涉及的各个村均需签字盖章) |
村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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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所 在镇农业综 合服务站 (农业农村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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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局)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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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所 在镇人民政 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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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 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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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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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2
2024年濉溪县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统计表
序号 |
镇别 |
种植主体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优质专用小 麦种植面积(亩) |
镇验收情况 (合格、不合格、增产 %) |
县验收情况 (合格、不合格、增产 %) |
县认定金额(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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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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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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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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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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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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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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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濉溪县2024年粮食生产发展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要求,我县承担省级粮食生产发展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稳定粮食生产、提升大豆油料产能等重点任务,重点围绕“麦-玉”、“麦-豆”周年种植模式,带动全县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产5‰以上,指挥田亩均种植效益高于一般优质专用粮油。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发展优质专用粮油。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2个,包括“麦-玉”周年种植模式1个和“麦-豆”周年种植模式1个,辐射带动全县优质专用粮食发展。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集成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种植效益明显高于一般优质专用粮油生产,增强“火车头”带动作用,打造“按图索粮”升级版。
“麦-玉”周年种植模式指挥田。建设地点在濉溪县四铺镇八里村、洪南村,以淮北双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实施主体,以公司基地为中心,连带周边1万亩,同时在指挥田内打造滴灌水肥一体化千亩示范方。万亩指挥田落实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田管、统一收获,实行订单生产。
“麦-豆”周年种植模式指挥田。建设地点在濉溪县百善镇前营村、道口村,以安徽柳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实施主体,以公司基地为中心,连带周边1万亩。万亩指挥田实施耕地轮作,落实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田管、统一收获,实行订单生产。
(二)创建高产竞赛示范片,提高单产水平。积极参与全国粮(油)生产高产竞赛,挖潜本县粮食生产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粮油生产龙头企业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2023〕294号)要求,围绕小麦、玉米、大豆3大作物打造一批高产百亩攻关田、万亩片。攻关田力争实现小麦亩产800公斤以上、玉米亩产800公斤以上、大豆亩产270公斤以上,万亩片力争实现小麦亩产750公斤以上、玉米亩产750公斤以上、大豆亩产250公斤以上。
(三)做好苗情监测点建设,不断提升监测水平。全面提升我县小麦、玉米、大豆三大作物16个苗情监测点建设水平。按照省厅下达的苗情监测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监测点、监测内容、组织措施和经费落实等,在省级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县级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多点互补,不断增强监测效果和代表性。
(四)开展试验示范。试验示范是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和必需环节,是农技推广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开展小麦、玉米、大豆、花生、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相关试验示范,积极与科研部门、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体等做好衔接工作,发挥协同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发现并解决好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优化改良,提高转化率。
三、开展方式
(一)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形成协作联动氛围。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发挥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的作用,推动农、科、教、推多部门协作、农机农艺等各行业协同,着力指导服务,推进工作落实。县镇农技推广部门二级联动,建立农技人员服务指导专家团队,落实技术联系人制度,做到每个田块有人盯、每个技术攻关有人管、每项技术有人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大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强化专家指导,省地结对。县农技推广部门牵头成立专家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做好技术模式的推广试点。每个指挥田、竞赛片都要吸收一个以上省级以上相关领域的科研团队和权威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共同开展技术方案的设计、高产模式攻关研究和成果推广,结对帮扶指导。
(三)加强基础数据收集,提高分析研究水平。加强项目实施前示范田块的积温、降雨量、土壤养分、上下茬口衔接以及品种、播期播量、水肥等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关键生育期的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等数据因素的记录、整理。要认真研究分析全县不同区域、不同年份、不同作物的数据变化规律,分析要做到点面结合、上下结合、统分结合,为我省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打下坚实基础。
(四)发挥指挥田作用,搭建一二三产平台。以指挥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本地粮油产业结构,突出绿色高效生产方式,发展粮豆、粮经轮作与间作套种高效集约耕作模式,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品牌粮油产品,提高粮油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实施粮油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战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省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农资投入品补助、测产验收、农民工工资、试验人员和外聘专家的日常工作开支等,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建立督查报告制度,做到每个关键生育期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一季作物一总结、周年全面总结。
(四)强化宣传带动。制定宣传方案,及时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推广成熟的技术模式,大力宣传科研人员、基层农技人员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营造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粮食增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总结示范、试验的技术模式,科研成果,积极开展多层次培训、指导服务,发挥带动辐射作用,为更广大粮食生产户服务。
(五)认真总结提炼。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工作,做到前期有计划、中期有督查、后期有总结。技术模式集成和单项的试验示范项目要做好资料、数据收集、认真整理、总结分析,提炼出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推广应用水平。
五、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建设。100万元。
重点用于两方面:一是对柳丰、双收两家实施主体在指挥田建设中的供种、田间管理等进行补贴;二是支付省级指导专家技术服务费用。
(二)试验示范。50万元。
开展小麦、玉米、大豆、高油酸花生、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水肥一体化等试验示范。
(三)苗情监测。21万元。
全面提升我县小麦、玉米、大豆三大作物16个苗情监测点建设水平。按照省厅下达的苗情监测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监测点、监测内容、组织措施和经费落实等,在省级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县级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多点互补,不断增强监测效果和代表性。重点用于监测过程中的必须物品采购、车辆运行维护、燃油、下乡误餐等方面。
(四)技术指导、观摩培训、外出考查。5万元。
关键农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现场观摩,对种植户进行田间地头培训或室内课堂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经营主体,外出考查学习,学习外地的先进典型,引进新方法、新技术等。
支持粮食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概算表
资金来源 (万元) |
合计 |
省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176 |
17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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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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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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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市县三级共建指挥田。一是对柳丰、双收两家实施主体在指挥田建设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二是支付省级指导专家技术服务费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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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验示范。开展小麦、玉米、大豆、高粱、高油酸花生、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水肥一体化等试验示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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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情监测。全面提升我县小麦、玉米、大豆三大作物16个苗情监测点建设水平。按照省厅下达的苗情监测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监测点、监测内容、组织措施和经费落实等,在省级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县级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多点互补,不断增强监测效果和代表性。重点用于监测过程中的必须物品采购、车辆运行维护、燃油、下乡误餐等方面。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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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指导、观摩培训、外出考查。关键农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现场观摩,对种植户进行田间地头培训或室内课堂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经营主体,外出考查学习,学习外地的先进典型,引进新方法、新技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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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6 |
附件1-4
2024年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飞防)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稳粮增油、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农植函〔2024〕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号召,确保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205万亩小麦种植区小麦赤霉病防控全覆盖,以防灾减灾促增产为核心,以防病虫危害、防早衰、防干热风为重点,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确保小麦赤霉病病粒率不超过2%。
三、资金使用方向
资金共计1801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小麦“一喷三防”资金799万元,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752万元,淮北市小麦赤霉病防治资金250万元。
(一)药剂采购920万元。根据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小麦、油菜重大病虫害防治预案的通知》(皖农植防治〔202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采用总含量≥40%丙硫·戊唑醇悬浮剂、总含量≥30%苯甲·丙环唑悬浮剂、总含量≥15%丙唑·戊唑醇悬乳剂、总含量≥45%唑醚·戊唑醇悬浮剂、总含量≥40%戊唑·醚菌酯悬浮剂。以上5个品种药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濉溪县2024年小麦赤霉病防控采购药剂详见下表)。
序号 |
品名 |
采购数量(吨)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丙硫.戊唑醇 |
10.00 |
170.00 |
|
2 |
苯甲.丙环唑 |
10.00 |
185.00 |
|
3 |
唑醚.戊唑醇 |
13.521 |
152.00 |
|
4 |
戊唑.醚菌酯 |
6.654 |
123.00 |
|
5 |
丙唑.戊唑醇 |
27.36 |
290.00 |
|
合计 |
67.535 |
920.00 |
|
(二)统防服务采购850万元。小麦“一喷三防”暨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组织由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铁佛、百善、四铺、刘桥、临涣、韩村、濉溪镇、经济开发区等109.36万亩实施无人机飞防作业,预算金额530.00万元;五沟、孙疃、南坪、双堆集等95.33万亩实施直升机飞防,预算金额320万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做好防治作业技术指导工作,飞防工作分4个片区11个小组,各组组长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组员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紧跟作业飞机开展工作。建立“镇村干部+农技人员”进村入户联系服务的网格化包保制度,落实落细防控工作措施。
(三)其它开支31万元。包括印制资料、技术指导、培训、监测调查、绿色防控等开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麦赤霉病具体防控措施的落实。各镇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做好辖区内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组织镇村干部全力以赴做好服务,保障飞防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统防后3—5天,动员群众做好第二次自防工作。
(二)强化服务指导。一是开展培训。要结合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的实施,举办各种形式的小麦赤霉病防治技术培训或专题讲座,对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开展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小麦赤霉病防治技术,开展科学防治。二是在小麦赤霉病防治的关键时期,召开现场会,结合媒体宣传,发动群众,及时科学的开展防治。三是结合农技人员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的实施,采取划片包保等措施,动员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解决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化防治组织在防治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加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赤霉病防控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强资金和防控物资监管,确保防控物资足量发放到户,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督查组。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镇小麦赤霉病防控物资发放和技术指导,负责做好下发物质的签收分配工作。
附件:1-4-1.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飞防)工作人员分工表
附件1-4-1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赤霉病
统防统治(飞防)工作人员分工表
总负责人:黄从俭
组别 |
组织 协调 |
药液配制 (组长) |
架次监督统计 |
水敏纸 投放 |
镇别 |
第一组 |
刘 高 |
李青云 张军舰 |
王化龙 |
李 颜 |
刘桥镇 |
第二组 |
王其圣 张 英 |
赵 勇 |
刘艳华 |
铁佛镇 |
|
第三组 |
马永学 马 群 |
李向阳 |
费淑玲 |
临涣镇 |
|
第四组 |
刘梧林 |
张红艳 陈 军 |
陈四海 |
程艳玲 |
韩村镇 |
第五组 |
张启祥 李轶群 |
刘海棠 |
彭龙腾 |
五沟镇 |
|
第六组 |
周 浩 杨义法 |
曾广飞 |
蔡士侠 |
孙疃镇 |
|
第七组 |
陆 哲
|
李 岩 丁文侠 |
马 建 |
张美伶 |
濉溪镇、 开发区 |
第八组 |
周 杰 周宗民 |
张朝阳 |
王大将 |
南坪镇 |
|
第九组 |
周维江 李广林 |
徐文波 |
李晓林 |
双堆集镇 |
|
第十组 |
彭玉婷 |
赵 震 陈龙龙 |
梁 炬 |
郭文慧 |
四铺镇 |
第十一组 |
刘红杰 张如峰 |
张 雷 |
谢现武 |
百善镇 |
附件1-5
濉溪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目标任务,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化肥使用减量化目标,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效益,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机制。
二、目标任务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我县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县,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推广商品有机肥。县级按照每推广应用一吨商品有机肥补贴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全县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含生物有机肥,下同)1.5万吨,合计补贴资金3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标准
供肥企业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其原料须为我县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等;二是有县级畜牧部门认可的养殖场粪污收储协议;三是2021年以来未受到产品质量相关行政处罚。符合上述要求的供肥企业,可申请作为本项目供肥企业。项目补贴品种为质量合格的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不含一般堆肥)。商品有机肥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农业行业标准;生物有机肥须符合《有机肥料》NY884-2012农业行业标准。
县级按照每推广应用一吨商品有机肥补贴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企业承诺享受财政补贴的商品有机肥产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有意愿应用商品有机肥的农户,在购肥时只需支付零售价扣除财政补贴后的部分。农户包括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种植(建议5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等,施用限额建议为每亩耕地每年0.5吨,原则上应相对集中连片。
(二)申报材料
按照自愿、公开、公平、依法、依规等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肥料登记证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至濉溪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和公示,确定供肥企业。
五、实施要求
(一)落实落细项目任务。项目统筹辖区内集中处理中心、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有机肥专业化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明确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责任、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任务,鼓励农民和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推动形成以肥料化利用等为主要渠道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格局,打通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阻点。督促和指导项目供肥企业与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畜禽粪污收储、转运、转化的合同关系,签订合作协议。指导养殖场和供肥企业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
(二)有效组织产销对接。结合供肥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遴选确定项目供肥企业并及时公布。采取组织产品展示、见面洽谈等方式,组织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选择定点供肥企业和产品,签订购销协议,确定购买种类、数量和价格,配送时间和地点,以及补贴范围以外货款支付方法等内容。农户在指定供肥地点和指定时间期限内,按扣除财政补贴后的肥料价格,购买相应数量的补贴肥料并签字。
(三)据实结算补贴资金。补助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供肥企业根据有机肥生产配送情况,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提供粪污原料收购、生产台账、购销协议、收货和发货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供肥企业补贴申请进行核实(有机肥企业粪污原料收购台账要与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台账基本一致)和公示,委托第三方审计验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及时向供肥企业拨付补贴资金,并规范相应入账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畜牧、土肥等业务单位通力配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科学施肥、精准施肥,鼓励积极使用有机肥,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
(三)畅通渠道,加强监管。建立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的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内容,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农民对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的意见。如发现生产企业、用户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监督电话: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0561 - 6079011、7506686。
附件:1-5-1.濉溪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商品有机肥畜禽粪污原料收购(入库)台账
1-5-2.濉溪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商品有机肥销售(出库)台账
附件1-5-1
濉溪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
商品有机肥畜禽粪污原料收购(入库)台账
序号 |
畜禽粪便 提供单位 (养殖场户)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畜禽粪便 原料类型 |
数量 (吨) |
金额 (元) |
收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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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协议、图片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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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肥企业填报,并存档备查。
附件1-5-2
濉溪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商品有机肥销售(出库)台账
序号 |
购买单位 (农户) |
联系电话 |
购买数量(吨) |
有机肥种类 |
施用主要 作物 |
购买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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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销售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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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肥企业填报,并存档备查。
附件1-6
2024年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24年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为保障项目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目标任务,提高淮北麻鸡种质纯度,保护其遗传多样性,发掘其优秀种质特性,促进品种开发利用。
二、目标任务
开展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达到母鸡6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完善信息化监控设备。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2024年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省财政安排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淮北麻鸡核心群的饲喂、提纯复壮、环境控制、疫病防控、信息化监控设备购置安装等方面。
四、实施内容
通过淮北麻鸡保种场进行核心群保种的形式,采用先提纯复壮,后采用各家系等量留种的技术路线进行保种扩繁。2024年底完成淮北麻鸡核心群存栏鸡3740只,其中种公鸡340只,种母鸡3400只。完善鸡舍信息化监控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合作。积极对接科研院校。以种业实验室为平台,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等高校、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资源,共同开展淮北麻鸡的相关项目研究,促进品种特性、遗传育种、饲养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转化。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邀请科研院校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
(二)强化财政支持。多渠道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改善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条件,提高保护能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营造有利于淮北麻鸡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7
2024年动物疫病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2024年动物防疫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制免疫和兽医社会化服务目标任务,强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目标任务
(一)强制免疫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兽医社会化服务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全省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进展情况的通报》(皖农医函〔2024〕159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县作为试点示范县,要求实施率50%以上。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精神,拨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51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要求,资金将主要用于对全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对小散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继续实行省级集中采购)、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对通过国家和省级评估验收的无疫小区疫病净化场进行补助)、人员防护等物资采购和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合理测算所需资金,所需资金从中央和省财政对县区转移支付的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资金中支出。
四、实施内容
(一)强制免疫
1.免疫范围。
(1)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县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 口蹄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牛、羊等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3) 小反刍兽疫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2.疫苗种类。
对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结合本场实际,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强制免疫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其它养殖场户及散养户使用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
3.免疫程序。
参照《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和《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进行。
(二)兽医社会化服务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全省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进展情况的通报》(皖农医函〔2024〕159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县遴选孙疃、百善、四铺、铁佛、刘桥和临涣六个乡镇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示范。由淮北佳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百善镇)、孙疃永隆畜禽服务部(孙疃镇)、淮北市康鑫养殖服务有限公司(铁佛镇、刘桥镇)和淮北市康鑫养殖服务有限公司临涣分公司(临涣镇、四铺镇)四家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六个试点示范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暨2024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完成规定病种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配戴、畜禽免疫档案记录等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研究解决防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将动物疫病防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疫苗采购、防疫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疫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同时,加强对防疫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疫物资储备制度,按照防疫工作需要,储备足量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诊断试剂、扑杀器械等防疫物资,并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物资质量可靠、供应充足。
(四)人员、技术保障。充实动物疫病防疫队伍,加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农村局)建设,配备足够防疫人员。加强防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调动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疫监督机制,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接种、消毒灭源、检疫监管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疫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8
2024年淮北灰驴抢救性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淮北市振淮农牧科技专业合作社承担淮北灰驴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为保障项目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淮北灰驴抢救性保护目标任务,保持淮北灰驴现有性状基本不变或不降低、种群数量稳步上升。
二、目标任务
种群提纯与扩繁。现淮北灰驴存栏164头,其中能繁母驴86头、种公驴14头、核心种群6个家系,通过闭锁繁育,严格控制近亲交配,降低近交增量幅度,保持淮北灰驴原有品种遗传特性、现有性状基本不变或不降低、种群数量稳步上升。通过选择无近亲血缘的优秀公母驴进行交配,结合品种选育,扩繁提升种群数量。同时提纯淮北灰驴种质特性,提高性能指标。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项目支持开展淮北灰驴抢救性保护。项目总资金20万元。
四、实施内容
省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具体计划使用情况见下表。
资金构成 |
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饲料 |
9 |
玉米,豆粕,麸皮等 |
|
2.预混料 |
0.3 |
市场价 |
|
3.饲草 |
7.2 |
青贮、麦草、花生秧等 |
|
4.临工劳务费 |
2.5 |
|
|
5.其他 |
1 |
水、电费等 |
|
|
合计 |
20 |
|
注:投资估算依据现行市场价格。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技术团队。建立淮北灰驴保种专业技术团队,研究、支持淮北灰驴保种及开发利用,负责编制修订淮北灰驴中长期保种计划、保种方法和保种方案,同时争取各级政府对保种工作及保种经费的支持,指导和督促各项保种开发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种驴疾病防治措施。加强动物卫生防疫,确保做好马传贫、马鼻疽等主要疾病的防治工作。饲养区污净道分离,设排污沟、集粪池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饲养驴只规范实施免疫计划及疫病检测程序,设专人按免疫程序适时免疫,适时采血送检化验,实施疫病监测登记制度;对发病驴只,及时隔离并妥善处理;对死亡驴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对场区环境进行清扫消毒,灭绝病源,对来往人员、进出车辆严格消毒,保持场区环境清洁卫生,确保无疫病发生。
(三)优化饲养管理技术。一是制定严格的饲养管理措施。专门制定保种场饲养管理方法,调配适合淮北灰驴所需营养水平的饲料配方。由畜牧技术人员把关,分公母、分年龄、分阶段做好驴群的饲养管理。二是做好资料收集保管工作。认真做好淮北灰驴系谱档案、配种产仔记录、同胞育肥测定、后备公母驴测定等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及保管工作。各阶段原始资料定期汇总整理,统计上报并留档备查。
(四)开展保种效果监测。对淮北灰驴保种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应对保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除驴场日常自身监测外,定期邀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淮北灰驴保种效果的监测,主要从外貌特征性状、体重体尺、生长性能、分子水平等方面监测淮北灰驴的保种效果。
附件1-9
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管理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拨付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完成我县养殖环节80867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用于补助2023年我县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平台申报养殖环节病死猪共80867头,资金121万元。
四、实施内容
2023年我县通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平台申报养殖环节病死猪共80867头,其中安徽濉溪牧原农牧有限公司75641头,濉溪县百善大卫养殖场4头,董永全养殖场194头,濉溪县雨雯家庭农场2718头,安徽大自然种猪股份有限公司2113头,铁佛镇王玉柱197头。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21万元,按照省级财政补助15元/头,发放安徽濉溪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131610元,濉溪县百善大卫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60元,董永全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910元,濉溪县雨雯家庭农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40770元,安徽大自然种猪股份有限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31695元,铁佛镇王玉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955元。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根据国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平台认定的我县病死无害化处理数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561-6088176,举报电话:0561-6079021。
(三)强化绩效管理。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要强化结果运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1-10
2024年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铁佛)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动物检疫监督体系为基础,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为保障,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为重点,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外埠入皖动物及其产品的查证验物、消毒等工作,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拨付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保障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铁佛)常态化规范运行。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围绕硬件标准、软件标准、人员管理、日常监管等四个方面,组织开展指定通道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外埠入皖动物调运监管,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入风险。用于硬件建设方面15.14万元、软件建设方面1.72万元、人员配备劳务补贴18.14万元、工作开展方面5万元,资金合计40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硬件建设方面。配备防护服、手套、口罩、胶鞋、消毒药、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及用品。制作指示牌、引导牌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二)软件建设方面。对建站依据进行公示,制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开展工作检查程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流程,对外公开公示办公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内务管理等各项制度。
(三)人员配备方面。按照工作要求,濉溪县铁佛动物卫生检查站配备工作人员7名,其中在职兽医2名,聘用人员 5名。每2-3人1班,一天3班,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和值班组长负责制,做到工作、生活保障有力。
(四)工作开展方面。工作人员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文明履职,服务热情,持工作证上岗,查验验物、消毒等操作规范,信息登记全面、上传及时,发现疫情、违法等问题处置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561-6088176,举报电话:0561-6079021。
(二)强化绩效管理。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结果运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1-10-1:2024年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铁佛)补助计划支出明细表
附件1-10-1
2024年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铁佛)补助
计划支出明细表
|
|||||
序号 |
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 |
4500元/台 |
4 |
18000 |
硬件建设 |
2 |
反光背心 |
70元/件 |
20 |
1400 |
硬件建设 |
3 |
应急电源 |
3800元/台 |
1 |
3800 |
硬件建设 |
4 |
电话费、网费 |
|
|
2000 |
硬件建设 |
5 |
应急手电筒 |
60元/个 |
10 |
600 |
硬件建设 |
6 |
电费 |
1000/月 |
12 |
12000 |
硬件建设以实际支持为准 |
7 |
空调 |
4800元/台 |
1 |
4800 |
硬件建设 |
8 |
冰箱 |
3000元/台 |
1 |
3000 |
硬件建设 |
9 |
消毒液 |
80元/桶 |
320 |
25600 |
硬件建设 |
10 |
联想电脑 |
4800元/台 |
2 |
9600 |
硬件建设 |
11 |
打印纸 |
|
1 |
10000 |
硬件建设 |
12 |
快速诊断卡 |
|
|
20000 |
硬件建设 |
13 |
土地租金 |
5000元/年 |
2 |
10000 |
硬件建设 23.24年度 |
14 |
动物耳温枪 |
100元/把 |
6 |
600 |
硬件建设 |
15 |
一次性橡胶手套 |
5元/双 |
2000 |
10000 |
硬件建设 |
16 |
防护服 |
30元/件 |
500 |
15000 |
硬件建设 |
17 |
档案柜 |
600元/个 |
5 |
3000 |
硬件建设 |
18 |
口罩 |
1元/只 |
2000 |
2000 |
硬件建设 |
19 |
大型交通提示牌 |
15000元/个 |
1 |
15000 |
软件建设 |
20 |
制度牌 、停车牌 |
220元/个 |
10 |
2200 |
软件建设 |
21 |
2024年度人员补助 |
100元/人/天 |
5 |
181400 |
人员配备 |
22 |
办公经费 |
|
|
10000 |
工作开展 |
23 |
车辆维修费 |
|
|
10000 |
工作开展 |
24 |
车辆加油费 |
|
|
30000 |
工作开展 |
合计 |
|
|
|
400000 |
|
附件1-11
2024 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认证农产品
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认证农产品管理目标任务,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不断优化绿色食品产品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
二、目标任务
(一)支持“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2024年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产品数10个以上。
(二)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2024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农产品检测室开展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抽查工作,产品检测合格率≥98%。
(三)支持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行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率。2024年申请注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平台新增用户数量增长20家以上,认证农产品产品追溯率≥90%。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我县计划用于开展“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制作公示牌、制度牌和展板、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检测机构运行和能力提升、支持支持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行动、支持展销会品牌展示宣传推介。
四、实施内容
(一)支持“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
1.坚持以鼓励支持农业生产主体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持续打造“淮优”农产品为目标,鼓励各类农业生产企业申报“两品一标”认证。
2.规范“两品一标”认证程序。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主体必须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注册。通过“两品一标”认证的主体,需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3.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报主体审查,指导“两品一标”认证主体,编制经营主体生产技术规程,严格根据技术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投入品登记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二)支持认证农产品质量抽检
1.开展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重点开展认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认证农产品开展抽检和监督抽查业务。
2.检验机构运行和能力提升。围绕认证农产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开展认证农产品检测工作,保障检验机构正常运转,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靶向性。
(三)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者作出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一联留存备查,留存期为一年。有条件的生产主体要使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追溯二维码的“二码合一”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模式,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二维码标识上要明确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扫码后的内容中,首先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名称、承诺声明、承诺依据等完整信息,其次再根据需要展示企业简介、品牌宣传等内容。
2.大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使用。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力度,对已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其规范开具,在试行品种和批次上实现全覆盖;对试行品种范围内尚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督促其按要求尽快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试行覆盖率。
3.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行动。建立健全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数据库,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面覆盖;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做好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具主体的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印发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濉溪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我县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0561-6088176,举报电话:0561-6079021。
(三)强化绩效管理。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要强化结果运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1-12
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16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谋划、总体布局、强化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机制创新、高效管理”,组织建设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力争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监管设施齐全、监管服务到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全监管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县域内共11个镇,四铺镇种养殖规模比重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管理、仪器装备较为完善,特支持县域内四铺镇示范推动采用新技术开展常规农药残留产地快速检测,服务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打造“星级”乡镇监管站。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万元。我县计划购买承诺达标合格证一体式触摸终端(1台)+“证码合一”彩色打印标签(14000枚)+农安监管检测数据公示屏(1套)+农安监管公示墙(6张制度板+1张公示牌)+农安可视化触摸终端(1套),用于开展助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加快普及、农安监管检测数据公示等内容,支持打造“星级”乡镇监管站标准化样板,推动采用新技术开展常规农药残留产地快速检测,服务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四、实施内容
(一)助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针对星级乡镇监管站建设,配备承诺达标合格证自助终端机,实现自动出具合格证和激活码激活功能,协助农安康主体批批开具合格证工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通过登录个人农安康账号进行合格证开具,同时可通过手机农安康小程序,蓝牙连接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大力推进生产经营主体凭证入市,带码入市工作。
(二)推动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加快普及
通过在镇监管站,部署安装多功能药物残留胶体金检测仪,可加强常规药物速测把关,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有助于教育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牢记不仅不能使用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也不能上市,督促按照“用什么就检什么”的原则,加强农产品上市前的自检自控。
(三)农安监管检测数据公示
1.部署安装农安监管检测数据公示屏,将第一时间对辖区上市农产品的药物残留快检数据进行滚动公示,直接将合格/不合格的检测结果传递到公众,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用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共治氛围
2.部署安装农安监管公示墙,将农安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示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片联点人员名单、监管站职能职责、监管员阳光台进行上墙公示,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方便生产经营主体、公众及时了解属地主管人员信息,及时沟通相关政策,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
3.部署安装农安可视化触摸终端机,该终端机全天候展示省监管平台数据,通过实时动态梳理数据,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有助于基层监管人员动态掌握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落实情况,主体入网数、检测合格证、合格证开具情况、产品认证情况等数据,将更好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实施方案。根据省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方式、监管措施等。
(二)强化绩效管理。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要强化结果运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星级监管站建设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建设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1-13
2024年省财政农作物新品种年度试验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要求,2024年濉溪县农业科研试验站承担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农作物新品种年度试验项目),项目资金12万元。为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资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粮食单产为出发点,开展新品种试验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开展新品种区试11组、生产试验任务9组。
三、支持方向和金额
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开展11组新品种区试、9组生产试验。包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租用试验土地30亩,土地租金3.5万元;采购肥料、农药、农机具、测量工具、试验所需耗材4.5万元;播种、田间管理、试验记载、收割、晾晒、数据搜集整理人工费3.0万元;试验报告邮寄、整理、外出交流学习差旅费1.0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试验目的和规模。农作物新品种试验是农业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品种的审定推广提供科学依据,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土地、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二)试验设计。依据试验方案和相关要求,做好试验田间设计,包括试验的类型、试验的重复次数、试验的田间布局以及后期的播种、浇水、施肥、排涝、收割等因素。
(三)材料和设备。采购充足的项目所需的肥料、农药、农机具、测量工具、试验数据收集、分析、处理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资源、防风险用品等。
五、保障措施
(一)时间规划和资金预算。依据农作物生育进程,制定工作安排进度表,包括准备、播种、田间管理、记载、收割、数据处理、报告上报等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依据工作内容编制资金预算方案。
(二)强化监督及沟通协作。设置监督机制以确保试验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定期检查试验质量及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学习,提高试验人员的操作能力。
(三)资金使用监管。成立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小组,监督资金使用进度、方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14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我省乡村人才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三农”工作重点任务,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2024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300人,专业生产型150人,技能服务型10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31个。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约100人(具体安排待省通知)。
三、实施重点
(一)重点任务。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1.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棉、糖、园艺作物等领域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牛羊养殖主体、奶农、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二)专项行动。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六个专项行动。
1. 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大豆、玉米、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契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支持县级培训和省市级调训相结合。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在豇豆主产区域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田间学校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3. 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脱贫地区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视情况可由市级组织或委托其他市县组织培训。
4. 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集中培训行动。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防疫人员和村级防疫员为重点培育对象,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科学养殖、强制免疫与先打后补政策、疫苗管理、动物免疫操作与采样技术、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免疫信息报送、消毒和防护技术、重大动物疫病与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实验室检测和免疫效果评价、耳标管理与追溯体系使用、动物防疫资金管理等。加快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协调、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高素质动物养殖、防疫、检疫监管队伍,切实提升基层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真正筑牢防疫免疫屏障,保障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
5. 农民综合素养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全县计划举办30个培训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选若干个有需求、有组织能力的村,每个村不超过2个班、培训专题不重复。每个班不少于50人、不少于2个专题培训课程、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培训班需填写《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附件6)并上传到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6.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聚焦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业、种业、耕地建设、农机作业服务、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乡村建设和传统技艺、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方面高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机衔接。
四、组织实施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
(一)遴选培育对象
遴选条件: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1.农业经理人培育。重点面向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愿望、具有农业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骨干人员及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提高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
2.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重点面向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有较好产业基础并有意开办家庭农场的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重点面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提高经营管理、就业创业、服务乡村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农村创业创新者主要包括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能工巧匠等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人员等;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主要包括村“两委”成员以及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等。
4.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专业生产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技能服务型重点面向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提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水平。
遴选程序:农业经理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遴选,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培育机构推荐或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审定的程序进行。其他各类培育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依法依规公开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与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培育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
(三)丰富培训内容。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附件2),结合实际,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必须包括2024年中央和安徽省委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技术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支持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四)严格培育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将先组织需求调查,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附件3),强化与各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精选培育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实施。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制);培训台账制度(见附件4)、满意度评价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信息管理系统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留培训全程影像资料。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各类培训均须在实践实训基地分产业(专业)按照全程关键技术节点开展跟班实践实训,设计好实践实训课程内容,学员须认真做好实践实训记录。及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要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积极开发通俗易懂的地方特色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培育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项目管理部门及时对完成任务的培育机构进行验收。
(五)强化延伸服务。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组织学员积极参加省、市举办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大赛(三个工种),以赛促训。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与补助标准。2024年安排培育资金1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40万元,省财政资金18万元。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元。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班5000元。
(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依规将70%培育资金预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需求摸底,加强统筹谋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会商,加强本系统内农技、农机、畜牧、水产等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的工作联动。
(二)系统提升体系能力。支持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县农技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用好多样化培训手段,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强化培育课程建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
(三)用好培育资金。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及时使用支出,不得挪用、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建立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一是实行备案制。县实施方案、培育机构承担任务汇总表(附件1)报市农业农村局。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实行月报告制度(附件5),每月底将当月培训进展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抽查培育信息录入情况。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机构、师资、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以及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三是实行绩效管理。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配合省、市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培育机制。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创新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育机制。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探索开展“师带徒”培育模式。支持农民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乡村人才振兴职称评审等。
(六)强化总结宣传。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成效,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树立示范标杆,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每季度向市农业农村局至少报送1篇典型宣传材料。
附件:1-14-1.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1-14-2.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1-14-3.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1-14-4.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1-14-5.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1-14-6.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附件1-14-1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______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县(市、区) |
培育 机构数 (个) |
培育机构信息 |
承担培育任务(人) |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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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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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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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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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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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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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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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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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育机构信息”一栏中,每个机构信息在一个单元格填写,“名称”要填写机构全称。
附件1-14-2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类型 |
培育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 素养 |
专业 技能 |
能力 拓展 |
实践 实训 |
线上 学习 |
||||
农业经理人 |
省级 |
≥176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5 |
≤32 |
|
现代青年农场主 |
省级 |
≥176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32 |
|
经营管理型人员 |
市县级 |
≥128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24 |
|
专业生产型人员 |
县级 |
≥48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8 |
|
技能服务型人员 |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
附件1-14-3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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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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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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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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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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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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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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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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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类型 |
|
专业 (产业、岗位、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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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14-4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年度)
_________市、县(市、区) 培训班期: 培育机构(盖章)
培育类型 |
|
培训班人数(人) |
|
培育起止日期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专业(产业、岗位、工种) |
家庭住址 |
固定电话 |
手机 |
培训时间 |
学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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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机构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
注:“专业(产业、岗位、工种)”栏,参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分类填写。
附件1-14-5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市、区) |
目标 任务 (人) |
完成培育人数(人) |
完成率(%) |
合格 人数(人) |
合格率(%) |
|||||
经营管理型 |
专业生 产型 |
技能服 务型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领办人 |
返乡务农就业创业人员 |
畜牧兽医从业人员 |
其他重要培育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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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1-14-6
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
培训班信息 |
培训班 名称 |
|
||||
培训班 日期 |
年 月 日 |
学时 |
|
|||
培训班 课程 |
名 称 |
师资 姓名 |
师资工作单位 |
|||
(课程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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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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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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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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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员 姓名 |
|
联系 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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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信息 |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地址(乡镇、村) |
签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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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
|||
省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
专项实施期 |
一年 |
|
市、县 (市、区) 财政部门 |
濉溪县 财政局 |
市、县(市、区) 主管部门 |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 金额 |
3076 |
||
年度目标 |
指标1: |
高素质农民培育 |
||
指标2: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配套 |
|||
指标3: |
种业强省建设行动 |
|||
指标4: |
粮食生产发展 |
|||
指标5: |
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 |
|||
指标6: |
畜牧业生产 |
|||
指标7: |
动物疫病防控 |
|||
指标8: |
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 |
|||
指标9: |
农作物新品种实验 |
|||
指标10: |
灰驴保护 |
|||
指标11: |
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 |
|||
指标12: |
认证农产品管理 |
|||
指标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人) |
550 |
指标2: |
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万亩) |
≥7.8 |
|||
指标3: |
农作物新品种区试(组) |
≥11 |
|||
指标4: |
农作物新品种生试(组) |
≥9 |
|||
指标5: |
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母鸡数量(只) |
≥600 |
|||
指标6: |
淮北麻鸡保护与利用,公鸡家系(个) |
≥30 |
|||
指标7: |
建设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个) |
≥1 |
|||
指标8: |
建设苗情监测点(个) |
≥16 |
|||
指标9: |
精耕细作建设县全县域粮食单产(分作物)增产(‰) |
≥5 |
|||
指标10: |
小麦病虫草害疫情防控面积(万亩次) |
≥410 |
|||
指标11: |
推广商品有机肥(万吨) |
1.5 |
|||
指标12: |
打造“星级”乡镇监管站(个) |
1 |
|||
指标13: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
≥90 |
|||
指标14: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
80867 |
|||
指标15: |
强制扑杀补助数量 (头、只、羽) |
-- |
|||
指标16: |
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种植粮食作物农田补贴面积(万亩) |
≥19.7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培训合格率(%) |
≥90 |
||
指标2: |
每亩带状复合种植区内玉米平均产量达到所在县净作玉米平均亩产水平 (%) |
≥80 |
|||
指标3: |
每亩带状复合种植区内大豆平均产量达到所在县净作大豆平均亩产水平 (%) |
≥60 |
|||
指标4: |
畜禽资源保护率 (%) |
≥80 |
|||
指标5: |
保护的畜禽资源合格率 (%) |
≥95 |
|||
指标6: |
防控效果 |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
|||
指标7: |
绿色防控覆盖率(%) |
≥56 |
|||
指标8: |
统防统治覆盖率(%) |
≥48 |
|||
指标9: |
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 |
≥70 |
|||
指标10: |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0 |
||
指标2: |
全年苗情监测任务 |
按时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亩均收入 |
增长 |
|
指标2: |
省市县三级共建优质专用粮油指挥田亩均种植效益 |
高于一般优质专用粮油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指标2: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情保持稳定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种植大户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示范效应 |
扩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