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政府开放日制度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4-24 11:07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将“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政民互动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主旨

(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知情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等。

(二)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参与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大公务活动中,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高。

(三)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表达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融入到政策制定和履职履责的过程中,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四)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监督零距离、面对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监督效果,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二、主体和对象

(一)“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实施主体是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疫控中心、农技中心等。

(二)“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开放对象为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

四、时间安排

每年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少于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部门行业特点,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主要范围、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及时、准确公开试点领域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六、活动形式

(一)参观考察。“政府开放日”活动当天,邀请群众代表参观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规划展示场馆、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等,调研农业相关工程、农业扶贫等实施和推进,听取现场情况介绍,了解机关运行、窗口服务、项目进展等情况。

(二)观摩体验。邀请群众观摩机关单位办公运行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

(三)座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通报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情况,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并积极收集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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