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评估、审核、报批和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统计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项目股。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项目计划、项目统计编报工作;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及验收检查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措及项目用款计划编制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报账、支付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及项目用款计划编制工作;负责会计核算及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决算及年度项目审计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三)综合计划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报告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文稿收发、运转及文印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丁伟 电话:6077180 邮箱:sxxnyncslj@163.com 办公地点: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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