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7-02 16:08文字大小:[    ]背景色: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

答复

 

夏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各镇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目标,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面上聚焦“六清一拆一改”抓落实,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初步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点上紧盯庭院的“四净两规范”和个人“四勤两参与”,开展“美家美院”“清洁文明户”等评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超市”,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努力实现“人美、院美、室美、厨美、厕美”的居家环境,全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擦亮乡村振兴幸福底色。现围绕政协委员提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村民自治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发挥示范带动。围绕“六清一拆一改”、“四净两规范”和“四勤两参与”,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说事室”等方式,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要你治”向“我要治”转变,引导发动群众在自家庭院的净、绿、美上多做文章,让乡村更整洁、更美丽、更宜居,让村民在良好环境中取得实惠并成为自觉维护环境的实践者、推动者、管理者。

(二)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对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指导,引导农村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添加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使村规民约具有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时效性。

(三)突出农民主体。全域实施“乡村振兴超市”积分制模式,提升群众参与水平,镇村将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志愿服务、义务献血、见义勇为、好人评选、最美家庭、最美婆媳、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纳入积分激励内容,打架斗殴、有违移风易俗等不文明行为的积分惩戒内容,以家庭为单位将村民日常行为量化成积分。各村可结合重点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积分项目及其对应分值,制定积分奖励标准表、积分兑换商品表、回收兑换标准表等配套制度,采用“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比,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有针对性地破解环境整治的痛点、难点、弱点,争取群众从被动清理到“自扫门前雪”,积极参与全村的整治热潮,推动环境整治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

二、以基层善治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拓展移风易俗工作面。树立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示范村”、“十佳乡贤”、“移风易俗工作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为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道德滋养和精神力量。

(二)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充分发挥全县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重点打造出“乡村小喇叭”等志愿宣讲团队11个,培养扶持基层文艺骨干,招募志愿者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志愿者队伍,支持民乐剧团在乡镇开展文体宣传巡演。

三、以社会共治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推动各方共同参与。一是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各类群体力量,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良言、献良策。二是动员号召企业和社会贤达返乡捐物捐资并参与家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留住乡愁。三是加强横向沟通,推动水、电、路、气、网、医、教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居延伸,打通人居环境整治堵点难点。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社会资本投入机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把全县镇村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积极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生态旅游、养生度假和农家乐,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局面。

(三)探索实用模式。各镇积极探索不同路径、不同模式的适合实情、方便操作、能管长久的镇村环境长效管护模式,重点围绕村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粪污处理、公厕清洁、绿化管护等,建立县、镇、村、户分级付费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从“建起来”“用起来”到“管起来”,着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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