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年度报告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共承办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建议18件,内容涉及乡村建设与治理(70、71、76、103、107号)、农村改革(67、87号)、产业发展(33、40、59、69、89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5、101号)、农产品质量安全(84、114号)、农业技术培训(101号)、高标准农田建设(82号)等方面。目前,18件建议回复均办理完毕,满意率100%。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答复办理工作,把建议答复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规范程序,认真答复。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办公室协调督办、股室具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为提高办理答复质量提供坚实组织保障。三是提高质量,狠抓落实。积极向人大代表汇报建议回复的具体举措,明确专职人员对各答复的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专门讨论书面答复意见,保障答复质量。
三、办理情况
(一)乡村建设和治理方面
1.王继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是开展“森林进村庄、经果林进庭院”活动,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在房前屋后建设“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小苗圃),营造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二是推进村庄亮化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目前,已完成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亮化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提升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农房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典型案例,着力打造一批凸显皖北传统民居特色的农村住宅。
2.李广亮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小型公厕建设的建议”
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因地制宜结合美丽宜居自然村、省级或市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等村庄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合理配套建设公厕,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厕826个。
3.张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村道两旁加修下水道或排水沟的建议”
濉溪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包含村域内道路硬化、雨污水管网、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村内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注重疏浚村内沟塘,打通村内水系,利用自然条件防止村庄内涝。
4.陈跃进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报账的建议”
一是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指导各镇村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公开检查,要求各镇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持证上岗制。协调县审计部门对村级实施“三年一轮审工程”,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农村财务专项审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重点审计。二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目前,全县11个镇均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置人员2-3名,具体承担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同步建立常态化农经干部培训机制,逐步提高农经人员业务素质。三是推行村社账务分设工作。召开村社分帐培训会,累计培训人员300人次,2023年底,全县214个行政村(含1个组级)均全部完成“村社分账”工作。
5.张伟代表提出的“关于遏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建议”
聚焦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配合县民政局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借助“我是大总”活动,强化良好风俗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全县超过1000个家庭取消大操大办计划,红白事平均每场节约支出2-3万元,评选“移风易俗示范村”等142个。
(二)农村改革方面
6.陈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土地集约化相关政策的建议”,陈二猛代表提出的“关于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我县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因势利导,大胆探索,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2023年底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44.42万亩,流转率达68.45%,其中300亩以上规模流转45.6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32%。涉及213个行政村、12.98万农户,亩均流转收入800—1000元。已初步探索出合作经营、租赁经营、土地托管等较为成熟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
(三)农业产业发展方面
7.杨延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强乡村产业链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程华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农村产业升级的建议”
濉溪县聚焦农产品加工,协同推进产能提升和结构优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持续深入。一是农产品加工产值稳定增长。2024年1-6月份,全县规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60.6亿元,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20家,市级龙头企业37家。初步形成以鲁王、昊晨、旭源等企业为主的“粮头食尾”,以神华肉制品、华阳食品、华安丰等企业为主的“畜头肉尾”,以牧原饲料、神华饲料、口子酒业等企业为主的“农头工尾”三条产业链。二是“双招双引”项目快速落地。2024年“双招双引”项目47个,投资总额34.03亿元。其中已签约项目18个,投资15.61亿元;已开工项目18个,投资12.77亿元;已投产项目11个,投资5.65亿元;已纳统项目6个,投资4.78亿元。三是“五个一”(“一粒种”“一头牛”“一根薯”“一条鱼”“一瓶酒”)工程逐步壮大。打造50万亩标准化良种“繁育带”,累计育成国审品种14个、省审品种36个;贯彻落实省市肉牛振兴计划,截至9月底,全县肉牛规模养殖场户共130家,肉牛存栏2.77万头,出栏2.9万头;建成规模超6000亩马铃薯连片种植基地,亩产达5000公斤,年产值4550万元,带动季节性就业800余人;大力发展渔业,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1925公顷,水产品总产量6875吨,金鳜湖被认证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不断巩固白酒产业优势,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产值首超60亿元。
8.任峰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地理标志为依托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的建议”
目前,全县拥有“淮北麻鸡”1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口子窖酒和临涣酱包瓜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申报“铁佛西瓜”、“淮北灰驴”2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4家。
9.邱振亮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淮山羊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濉溪县坚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积极申报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现代种业项目,扶持黄淮白山羊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场建设。牧腾农业以省牛羊产业技术体系智库力量为科技支撑,与安徽省农科院等多家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建黄淮山羊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研究实验室,推进黄淮山羊种质资源保护与产业化开发利用。现已建设黄淮山羊标准化养殖基地105亩,羊舍6000多平方米,年可出栏育肥羊1万余只、提供优质母羊3000只。
10.周娜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鲢鳙生态养殖,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是发挥科技特派团“智囊”作用,对接走访金鳜湖、聚源渔业等8家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二是组织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主体参加全市渔业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班,提高养殖主体绿色养殖水平。借助省农展、渔博会、农民丰收节等节庆展会,展出大水面鲢鳙生态鱼,提高消费者对鲢鳙生态养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引导金鳜湖等企业建设水产品加工厂,生产预制菜,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1.杨延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濉溪县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6.86万吨、村内沟塘266口、乱搭乱建户1157户、废旧广告牌5451个、无功能建筑6890平方米,发放乡村振兴超市积分28960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月度赛马考核,全县农村环境持续向好。
12.曾素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农村公厕纳入县财政经费管护的建议”
一是统筹用好农村公厕绩效激励资金,保障全县公厕运行正常。二是发挥镇村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点功能,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细则,对日常管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惩。三是明确农村公厕产权归属、主体责任等。具备条件的,镇村可实施确权登记,录入相应的资产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确保权责明确、管理到位。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13.关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产品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陈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的建议”
濉溪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2023年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检测“双认证”,拥有农产品检验业务人员5名,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25套,可以实现全县农残、畜产品快检全覆盖,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快检重点覆盖。今年以来,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样品605批次,共检测3150个样品,其中农残样品2233个,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4.刘志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完善农田林网体系的建议”
濉溪县按照“保、补、建”的原则,以“四旁”植树为基础,以林带建设为重点,统筹考虑“沟、渠、田、林、路”等因素,科学规划项目区农田防护林网,明确林网建设区域、布局和苗木种类。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防护林网专兼职管护队伍,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巩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成果。
(七)农民技术培训方面
15.赵太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种粮大户技术培训的建议”
濉溪县高度重视种粮大户技术培训,举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暨安徽省大豆重大品种推广补助项目培训会,参训学员80人;濉溪县玉米单产提升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班,参训学员120余人;开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1个,培训550人;开展普及性种植大户培训,参训学员1000余人。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继续跟进建议回复工作,督导局属各单位对已达成事项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办理结果代表满意、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