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目录表 |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实施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地点 及邮箱 |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 办公室 | 徐 帅 | 0561-6077215 |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 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邮箱:sxxnyncslj@ 163.com |
| 2 | 牵头组织起草县委指导“三农”工作文件,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筹备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市委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三农”工作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负责对各镇党委农村工作机构的协调、指导、督促。培养发现“三农”工作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全局工作。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 农业股 | 王方舟 | 0561-6079082 | |
| 3 | 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农民体育指导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技能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头雁培育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称评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 科技教育股(乡村人才工作股) | 刘 畅 | 0561-6082419 | |
| 4 | 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行使的农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行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反馈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农业领域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 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监督股、行政许可股) | 陈 伟 | 0561-6077428 | |
| 5 |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起草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 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 | 王兴于 | 0561-6077587 | |
| 6 |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股 | 孟 琼 | 0561-6077553 | |
| 7 |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 工程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 周 航 | 0561-6071938 | |
| 8 |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行业协会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 王其圣 | 0561-6077282 | |
| 9 | 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落实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 帮扶股(监督检查股) | 张 生 | 0561-6098086 | |
| 10 | 牵头指导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和质量认证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农业农村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张芳芳 | 0561-6852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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