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5-01-16 09:38文字大小:[    ]背景色: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遴选 4 家社会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1.2025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堆集镇谢店村、芦沟村),项目投资约4693万元;2025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坪镇太平村),项目投资约4322.5万元;2025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堆集镇刘楼村),项目投资约3334.5万元,分别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2.2025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监理费约234万元;2025年濉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费约104万元,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已在淮北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3.需在淮北市内设立有独立或分支机构,有固定营业场所;

4.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最新季度的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为四星级(含)以上代理机构;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在县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上公告过禁止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5116日至2025122日,上午8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5122上午1100节假日不受理,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现场审核,资料合格的参与摇号。

2025122日下午4点在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大会议室现场摇号,参与现场摇号人员需持公司授权委托书。

2.报名地点: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东,联系人:宗工,电话0561-6077380

3.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淮北市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3)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

四、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执行造价咨询费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收费标准》80%计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和造价咨询费50%,县级竣工验收后中标人支付剩余50%用。

五、违约责任

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为自接到施工图纸后二十天内完成(不排除委托人要求提前完成编制工作)。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具备工程招标的相关资料,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延误时间超过30天以上,委托人有权取消其本次招标代理业务,一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2.代理机构应对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单项工程如因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工程量误差、漏项或多项等造成工程重大变更的(单项工程变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累计变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一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单项工程变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累计变更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向委托人支付30000元违约金,二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单项工程变更10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上,向委托人支付50000元违约金,三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并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剩余50%招标代理服务和造价咨询费用于赔偿工程变更。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时间以违约金缴纳时间为准。

3.如因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出现不一致或错误的情况,致使招标、评标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一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4.控制价及成果文件编制采用“一编一审一备案”模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控制价审核,控制价审减(增)额超5%(不含)-10%(含),对控制价编制单位罚款5万元,审减(增)额超10%(不含)-20%(含),对控制价编制单位罚款10万元,审减(增)额超20%,对控制价编制单位罚款20万元,并取消其本次招标代理业务,三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如配备的人员专业水平不能达到要求的、不能准时参加委托人对接会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代理机构不能及时更换或更换的人员还是满足不了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代理合同,一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六、联系方式

邀请人: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0561-60773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