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培训机构的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求,我单位拟遴选1家培训机构,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建设进行培训观摩学习,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濉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训项目。
(二)项目单位:濉溪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培训范围和内容:承担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业务人员,共30人;培训学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文件、技术,外出观摩学习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建设经验及典型经验模式。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3万元。
(六)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七)项目要求:项目要在中标公示结束,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培训工作。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完毕,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农业培训经验者优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报价金额;
(六)技术服务方案;
(七)近三年来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其它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采取综合评分办法确定预中标单位。具体得分由买方组织专业人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按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顺序,若有相同得分的,则依次按投标报价进行比较,低者顺序居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对得分前两名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选取得分最高者中标。
(一)价格分(20分)。以通过评审后有效竞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20。
(二)技术分(40分)。
1.项目需求的理解(20分)。科学设计培训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教学计划要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等要求),教学计划完全符合要求且可操作性较强得20分;教学计划基本符合要求且可操作性一般得10分;教学计划不完整且可操作性较差得5分。
2.培训机构硬件设施(10分)。拥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提供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等得5分;完善的现代教学设备,拥有电脑2台、投影设备一套、复印机一台、音响一套、影像器材一套等得5分。以上同时要提供彩色图片。
3.师资配备(10分)。具备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涉农专业高级职称教师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6分;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4分。提供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教师职称证件复印件及教师聘用协议。
(三)供应商业绩情况(40分)。
1.具有农民、企业培训(包括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职业经理人)工作经历,每提供一个年度得10分,提供有关文件、培训合同、同时提供合同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得分,此项满分20分。
2.近年来在媒体作农业培训典型经验的报道,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分别为5分、3分、2分、1分,同一篇内容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只能以最高级计算一次。提供具体网站或报刊扫描件。此项满分20分。
五、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递交
(一)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亲笔签名)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数量: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三)报名方式:以书面形式报名,投标文件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号码。同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提交至邮箱340537546@qq.com,投标文件开标时带来,开标30分钟前交濉溪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下午15:00。
(二)开标地点:濉溪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远、徐文波;电话:0561-7501818;
邮箱:340537546@qq.com;
联系地址:濉溪县仲家巷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