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肥料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5-03-10 11:3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项目名称

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肥料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第一包:尿素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三丰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130872.00

第二包:磷酸二氢钾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皖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韩村镇韩村中心学校大李小学东100

成交金额:1458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肥料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濉溪县

服务要求:

第一包:尿素。剂型为颗粒,纯氮(N)含量≥46%,供应数量66.5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做好签收手续,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二包:磷酸二氢钾。剂型为颗粒。磷酸二氢钾含量(以KH2PO4干基计)≥98%,五氧化二磷(P205)52%,氧化钾(K2O)34%,供应数量10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做好签收手续,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负责将磷酸二氢钾用无人机撒施到指定地块,撒施时间由招标单位根据天气情况而定。作业完成后提供无人机作业轨迹图和飞行记录等佐证资料。亩用量4公斤,误差不得超过5%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濉溪县淮海南路124;138561530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124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85615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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