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5-06-03 11:2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做好濉溪县2024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工作,我中心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有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报名及递交遴选相应材料

一、服务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接受我中心委托,依法协助组织对濉溪县2024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该项目总资金3000万元,已使用2524.274616万元,现结余475.725384万元。项目拟使用中央预算结余资金扩大实施面积,实施区域为全县,实施面积约15000,集中连片建设玉米产量精准调控系统,实施全生育期精准调控技术模式,促进水肥高效利用,实现玉米单产提升。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已在淮北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3.需在淮北市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有固定营业场所;

4.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最新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星级代理机构;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因招标代理淮北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用扣分。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564日至2025610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现场审核,资料合格的参与摇号。2025611900点,濉溪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大会议室现场摇号参与现场摇号人员需持公司授权委托书

2.报名地点: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濉溪县淮海南路124号)。

3.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淮北市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3)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企业未在淮北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因招标代理信用扣分的证明

、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完成(不排除委托人要求提前完成编制工作)。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具备工程设计招标的相关资料,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招标代理费用的总金额。

2.代理机构应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如因招标文件出现错误的情况,致使招标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招标代理费用的总金额。

3.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并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三年内禁止参加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联系方式:

邀请人: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陈雨                                            联系电话:137056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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