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农〔2025〕544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文件精神,拟于8月中下旬在我县实施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通过一次喷施杀虫剂、杀菌剂达到玉米、大豆增产的目的。
一、资金数量及用途
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471万元;主要用于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及蝗虫防控、智慧植保疫情监测点建设、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
二、实施地点及面积
全县玉米、大豆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涉及11个镇,面积32
万亩;生物防治涉及四铺镇、铁佛镇、双堆集等果蔬种植面积较大的镇,面积2.6万亩。
三、实施内容
(一)各镇根据分配面积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负责采购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招标采购价控制在5元/亩范围内,不超160万元。重点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
(二)县农技中心负责采购防控药剂。18万亩使用杀菌剂丙环·嘧菌酯,招标采购价控制在4.8元/亩范围内,不超86.4万元;14万亩使用杀菌剂唑醚·氟环唑,招标采购价控制在5.5元/亩范围内,不超77万元。32万亩使用杀虫剂高效氯氟氰菊酯,招标采购价控制在1.35元/亩范围内,不超43.2万元;32万亩使用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招标采购价控制在2.55元/亩范围内,不超81.6万元。以上小计288.2万元。
(三)县农技中心负责采购生物防治药剂,用于农田蝗虫区及蔬菜产区虫害防控。2.6万亩使用生物防治药剂球孢白僵菌,招标采购价控制在4.46元/亩范围内,不超11.6万元。
(四)县农技中心负责在全县公开遴选技术力量强、按要求开展病虫数据收集、交通方便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智慧植保农作物疫情监测点,采购太阳能智能虫情测报灯一台不超8万元。
(五)技术培训、资料、差旅等费用3.2万元。
(六)本项目如有结余,按照原招标采购价格购买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及防控药剂,用于扩大实施玉米、大豆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效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1.成立项目实施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开展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和病虫害发生情况调查摸底,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面积。
3.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技术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
4.发布防控物资采购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招标公告,开展招标工作。
5.发布遴选公告,选择智慧植保农作物疫情监测建设地点;发布招标公告,开展太阳能智能虫情测报灯采购。
(二)实施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和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及时采购防控物资,组织开展统防统治作业。
2.在项目实施区设立监测点,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加密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3.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各项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三)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2.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和物资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作业记录、物资采购清单及发票等相关资料,供验收组查阅审核。
3.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对项目实施面积、防治效果、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植保、农技、土肥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防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支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防控物资采购和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的监管,确保物资质量合格、作业服务规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网络、明白纸、培训班等形势,广泛宣传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重要性和防控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人员和种植大户,使其熟练掌握病虫害监测预警、绿色防控、科学用药等技术要点,确保各项防控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绩效评价
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调整优化项目实施措施,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上级部门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附件:濉溪县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分配表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濉溪县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分配表
镇 |
防控任务 |
村 |
面积 (万亩) |
备选村及面积(万亩) |
濉溪 |
0.2 |
黄桥 |
0.2 |
王冲孜0.1 |
刘桥 |
1.0 |
杨庄、留古 |
1.0 |
彭楼0.95 |
百善 |
3.8 |
张庄、宋庙、苇菠 |
3.8 |
百善0.37 |
临涣 |
2.9 |
海孜、大高、湖沟 |
2.9 |
梁庙1.2 |
南坪 |
3.8 |
半铺、坪西、葛圩 |
3.8 |
蒋湖1.1 |
韩村 |
1.8 |
马桃园、和谐、大殷 |
1.8 |
胜利0.97 |
五沟 |
3.1 |
袁店、曹坊、王圩 |
3.1 |
庙前0.5 |
孙疃 |
3.4 |
楼坊、沟西、燕头 |
3.4 |
郜桥0.46 |
铁佛 |
4.1 |
油榨、七口、邹楼、大王 |
4.1 |
古城0.9 |
双堆集 |
4.7 |
刘楼、马沟、陈桥、祝庙村 |
4.7 |
高家1.2 |
四铺 |
3.2 |
周陈,新风,新建,谢岭 |
3.2 |
颜道口0.7 |
合计 |
32.0 |
|
32.0 |
8.45 |
备注:本项目如有结余,用于扩大实施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每镇报1个备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