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第一包:球孢白僵菌
流标
第二包:太阳能智能虫情测报灯一台
供应商名称:江西农茂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成交金额:399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年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濉溪县 服务要求:太阳能智能虫情测报灯一台。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做好签收手续,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及地址: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濉溪县淮海南路124号);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1363561585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124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1363561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