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机构职能简介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26-09-03 08:04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水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和申报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负责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按流域和区域分别拟定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负责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辖区内的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务系统水法规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涉水事务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推行水务建设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水务系统贯彻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以及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和监管;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  
(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县属重点及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度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工作。  
(十一)负责县市水务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工作,对主要行洪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陆登峰(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0561-6881808

办公地点: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单位邮箱:suixixianshuiwuju@126.com

邮编:235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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