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23-01-13 18: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水务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路133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90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公开目录栏目涉及十七项内容,五十七个子栏目。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是重点公开事项,极大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也更好得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更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公开指南、制度、年报、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共下设17项、57个子项,已累计发布信息4457条,其中2022年更新发布信息125条。年初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县级媒体刊载7篇。基层政务“两化”专题今年更新发布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本年度共收到0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年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做好审核发布工作,按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办事效率还须继续提高;是工作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是信息工作水平不高,信息报送工作滞后,外宣工作有待提升。接下来的一年,我们会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开创新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水务局围绕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以公正、便民、勤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提高我单位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在群众中树起了较好的政府和为民服务新形象。平台新增三个子栏目,均已做好日常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今年来,县水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排查整改、专项整治、栏目更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部署研究,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整改。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下发的考核任务,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信息公开相关股室及局属单位各自负责,定期督促业务股室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校对。

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一是在“世界水日”、“法治宣传日”等时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题宣讲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水务部门的工作职责、法律法规等信息,保障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今年以来我局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水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需要上传的政府信息内容,检查仍不够细致,检查制度未落实到位,仍存在一些外链网址现象。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创新性。因文件发布较少,目前我单位政策解读内容仍有待提升,未达到县政府文件要求。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工作监督,抓好问题整改。

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基本原则和操作规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发布检查,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确保公开格式、内容、时间要求统一规范。认真组织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认真提出整改措施,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制定业务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落实交办任务,进一步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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