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违法采砂当事人限期

接受调查处理公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25-07-01 16: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5年6月22日,我局在濉溪县韩村镇和谐村浍河主航道,浍河船闸下游500米处依法打捞、扣押涉嫌盗采河砂采砂泵船一艘、托运船一艘(具体见采砂船照片)。因违法盗采河砂嫌疑人身份不明,无法送达《水行政强制扣押决定书》。
    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公告,请违法采砂嫌疑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并提供涉案物品合法有效手续、发票、拍卖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逾期仍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涉案物品作出处理。联系人:张岩;联系电话:6080602;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3号。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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