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王引河治理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25-10-21 15:2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王引河治理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R-2025-CG077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王引河治理工程档案整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贤益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湾路320号二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75680

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濉溪县  0561-6079013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濉溪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濉溪县

联系方式:0561-607901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华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新城国际小区C座9楼

联系人:达瑞

联系方式:13866883233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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