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违法采砂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处理公告

为严厉打击河道违法盗采砂(土)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我局于2026年3月14日在濉溪县孙疃镇浍河段邵老瓦坊村处依法查封涉嫌违法盗采砂堆一处,未查获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涉嫌盗采河砂(土)的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濉溪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办公室认领并配合调查处理。
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认定为无主砂堆并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濉溪县水务局 孙疃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