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违法采砂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处理公告
为严厉打击河道违法盗采砂(土)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8月14日晚在沱河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戚码头段发现一处违法采砂砂土坑,砂土坑旁停放一辆涉嫌违法采砂挖机,目前依法查封涉嫌违法盗采砂堆一处,涉嫌违法采砂挖机一台,未查获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涉嫌盗采河砂(土)的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濉溪县水务局综合执法办公室认领并配合调查处理。
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认定为无主砂堆及无主违法采砂机械并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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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