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3号答复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0-11-18 15:48文字大小:[    ]背景色:       

储旭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收到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快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后,县商务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专题研讨,安排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招商引资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带动作用。随着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招商引资也开始由“粗放”向“精准”转变。您提出的“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快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结合您的建议,商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修改优化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奖励标准。出台了《2020年度濉溪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设立了大项目奖,奖励给在重大工业项目或特别重大其他类项目引荐、服务、推进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招商服务团队。根据项目质量按时间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招商引资优质服务单位、招商引资土地瓶颈破解先进单位等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二、全面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制定招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招商人员全面培训上下半年各1次,专题业务培训每年3-5次。目前上半年全面培训已筹备完毕,近期开展,举办了省外资金材料准备及报送、信息平台使用2次专题业务培训。推荐招商人员外出赴上海挂职,开阔视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通过对招商人员的培训,增强我县招商人员创新意识、引资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水平高的专业招商队伍,为引进高质量项目奠定基础。

三、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约束项目质量。出台了《濉溪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意见》、《濉溪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濉溪县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项目流程化管理的过程中融入项目质量考评,择优准入。采取在项目准入中,约定亩均税收;在项目落地要素供应中,土地、能耗、基金等要素指标优先供应高税收高质量项目;一事一议政策要求5年财政扶持与税收平衡等措施,提升项目质量,保障优质税源。

四、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税收项目考核比重。优化调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工业项目建成运营,当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纳税额超过10万元且累计税收达到100万元;其他项目建成运营,当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纳税额超过15万元且累计税收达到150万元;以实际缴纳税收(指增值税、所得税)的20倍计算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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