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2-06-09 08:3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实施开放发展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文件

濉开放办〔2022〕1号

濉溪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

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皖商资〔2021〕46号)精神,按淮北市实施开放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工作的通知》(开放办〔2022〕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特建立本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各部门依职能承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督促检查各部门投诉事项处理的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外商投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促进各部门投诉受理机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成员组成

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系机制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外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数据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共24家单位为联系机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系机制成员。

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项目信息股,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转交或督办投诉事项,跟踪投诉事项处理进展。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具体事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受理流程。联系机制办公室按照《外商投资法》和《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皖商资〔2021〕46号)等相关规定,接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并审查投诉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统一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联系机制办公室受理的投诉,由联系机制办公室按职责协调分办,对情况特别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提请联系机制成员会议进行协调处理。对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联系机制与涉及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可组成联合调查组,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三)信息报告。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联系机制议定事项,将开展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联系机制办公室。联系机制办公室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台账,及时通报相关工作,重大事项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系机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外资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相关的困难和问题。联系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促进力度,推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我县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五、其他

本制度由联系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濉溪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

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黄  娣   县商务局局长

成  员:郭  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盛红雷   县政府办(县外办)党组成员、综合室主任

周广胜   县发改委副主任

贾  雷   县经信局党组成员、民营办主任

郜洪联   县教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梁廷春   县科技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交管大队大队长

赵中炳   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徐东旭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卫东   县人社局一级主任科员

吴  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徐尊义   县住建局副局长

孟向东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玉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周炳琦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献宇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孟祥军   县卫健委系统党委委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任明亮   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立刚   县市场局副局长

叶  超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杨继朋   县信访局副局长

罗秀梅   县数据局副局长

刘谦娜   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  康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项目信息股,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083015。

县开放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濉溪县商务局代章)

2022年4月29日

濉溪县实施开放发展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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