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文旅体局假日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全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安全,保证“端午”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安徽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旅游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文化市场执法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假日期间全县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由仲继元任组长,梁光明、王永强、陈雷明任副组长,闫琪、张震、杨彬、王鹏斌为成员。
(二)为适应当前疫情、旅游新形势的需要,根据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保持与县局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提供高效的紧急救援服务。
(三)做好疫情防控中的防护培训、防控物资储备、景区督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三、人员配备
(一)执法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不中断,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要随时做好赶赴现场处置有关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节假日期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在岗。值班期间配置机动车一辆,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四、处置程序
(一)执法队在接到一旦游客在景区内因疫情、汛期、火灾、打架、酗酒滋事、滑跌、落水、食物中毒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知情人员或接到通知和电话相关人员,要迅速报告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组长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速报告局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领导小组负责人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局领导。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在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事态的同时,立即向本单位和县文旅体局报告。
(三)在公安部门未进入事件现场前,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尽量保护事件现场的客观完整。
(四)一但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游客或从外地来濉未隔离者,要及时上报局领导等待处理。
五、事件查处
(一)事件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执法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原因,初步查明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件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件,在事件善后事宜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进行书面总结。
六、善后处理
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与善后处理,按照《安徽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办理。文化市场执法队在县文旅体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事发旅游企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