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全县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濉溪有关单位,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县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并负责本级行业管理公共企事业单位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8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表格附后)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四、报送方式
通过纸质盖章单位公章报送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6072027
附件1: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本单位 |
本级行业管理 公共企事业单位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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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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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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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开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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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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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决算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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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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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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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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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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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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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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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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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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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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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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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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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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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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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检索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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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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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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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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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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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受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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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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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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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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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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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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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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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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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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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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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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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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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2: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1年第 季度
分类 |
统计指标 |
计量 单位 |
本单位 |
本级行业管理 公共企事业单位 |
组织 领导 |
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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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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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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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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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完善 |
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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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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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程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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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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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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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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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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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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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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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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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制度建设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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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宣传 |
举办学习培训活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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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习培训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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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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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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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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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简报 |
期 |
单位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