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濉溪县“送戏进万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发布时间:2025-01-07 10: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园区)

现将《关于开展濉溪县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17

 

 

 

关于开展2025濉溪县“送戏进万村”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覆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淮北市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实现农民在家门口享受文艺演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推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为农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乡村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覆盖。聚焦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目录,确保每个行政村能看到一场演出。

坚持送“戏”。聚焦传承弘扬我省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花鼓戏及其他地方特色戏剧,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比例不低于60%,也可以演3-5个小戏、折子戏及综艺类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居住集中的相邻几个村,可以选择适中地点,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形成连续演出小高峰。

坚持“送戏+”聚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与景点景区、文化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三区一体建立合伙人机制,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商业促销等,创新实施送戏+”,聚集提升商圈、街区人气,丰富旅游业态,增加送戏效益。

坚持政府采购。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预采购,2025送戏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在20251月底前完成,确保春节期间有戏送。

三、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灯光音响、舞台演出车证照齐全等基本演出设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服务项目时间地点

中标演出单位须在20259月前完成濉溪县213个行政村送戏下乡任务,中标演出单位要科学制定演出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并报濉溪县文化馆审核备案,多利用农闲、传统节日、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在进行演出费用结算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提供正式发票,确保财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付款方式

所有演出活动结束后,各演出院团需凭演出服务回执单结清全部款项,同时必须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厅所要求的视频资料及演出回执,作为申请活动补助经费的凭证。

六、明确职责任务

(一)县文旅体局作为“送戏进万村”活动的实施主体,包括开展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县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绩效评估。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需积极履行职责,全面负责群众需求的征集工作,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多方协调,统筹安排演出场地、时间等关键要素。同时,应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利用“送戏进万村”这一民生工程的演出平台,加大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根据投标文件提供剧目及演出人员名单,核对演出剧目及参演主要演员,做好演出现场质量监督。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送戏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观众的安全观演。

(三)行政村应积极承担活动宣传并配合乡镇工作,提供演出场地、组织观众等任务,并协助乡镇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以及演出现场质量的监督。为了避免“空场”“冷场”演出情况,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群众观看,每场演出观众不得少于80人,少于80人不得开演。夜间送戏的务必保证现场灯光照明,确保能看到现场观众数量。

(四)中标演出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演员与投标标书内容不一致,特别是标书中未出现的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具有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参与演出的中标演出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依法处罚。

七、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采购内容开展演出服务,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提前将节目单提供给当地村委会,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鼓励群众参与演出,实现演出服务单位与当地互动,做好演出地文艺爱好者的艺术辅导工作。文艺演出每村服务经费总额最高限价为4400元。中标演出单位在20259月底前全部完成送戏下乡任务,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在演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录制视频和拍照,做好视频资料的留存上报。演出照片和录制视频的标准,必须根据省文旅厅的要求拍摄,对不符要求或演出质量不高的演出场次,将根据每场演出情况考核结果按演出费用的5%10%标准扣除以作为处罚

八、保障措施

严禁增加负担

中标单位在开展送戏进万村演出期间,自行负责安全生产、车旅、餐饮及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演出属地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当地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加强督促检查

为推动管理效能提升并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场次计划、合同,加强管理,强化绩效,有序推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发挥组织演出、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中的作用。

(三)统筹工作安排

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不良事件发生。各镇要始终把广大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同时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

其他事项

1、演出服务单位投标时需以乡镇为单位安排演出计划。演出服务单位要避开农忙时期,多利用春节、元宵等节假日及农闲开展演出,制定出合理的演出时间表,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未能按计划演出的,可以报请属地乡镇同意后及时做出演出调整,并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备案。

2、县文化馆加强“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监督管理,对演职人员、节目内容、演出质量、安全管理、宣传发动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监督审查管理,对不按照要求做的院团进行严肃批评,将其行为公开,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制作统一标识。各演出院团必须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精神,制作“2025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统一的演出背景标识,演出视频中严禁出现与“送戏”活动无关的宣传信息。演出单位应制作印有“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的横幅和背景,进一步加强对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度。

4、提供影像资料。演出院团在开展演出活动时,需录制、留存演出视频以及照片等。具体要求:①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需在送戏活动现场观众中后排录制,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不能显示的要注明。视频标题均以某单位+演出地点+日期命名,如:“XX县(市、区)XX剧团XX村演出2025XXXX②提供2张高质量演出照片,能显示演出时间、地点、剧目名称等,同时要与上报演出计划相符;③录制完整视频2场次,能显示观众及舞台全景,并完成视频、照片的信息填写,如院团名称、时间、地点、剧种剧目。以上资料于9月底前报县文化馆。

5、演出资料汇编。建立“送戏进万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场演出由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填写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附件1)和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确保所有重要细节得到妥善保存。演出任务全部完成后,各演出院团制作《2025年濉溪县“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演出资料汇编》,汇编资料一式三份,送交县文化馆审核存档。

 

 

附件:1.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2.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5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演出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演出地点

(所在行政村)

 

演出日期

 

 

 

(填演出节目类型、名称、主要演员,可附节目单)

 

 

观众人数:     人;演出时长:      分钟;

满 意 度: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在相应选项序号上划“√”

行政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 话:

 

乡镇文化站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 话:

意见和建议

 

注:本回执一式三份,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演出所在行政村、演出单位各保留一份。本回执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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