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体局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拟办理任务分解表(13件)
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内容 |
责任领导 |
承办股室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 注 |
1、关于鼓励民间力量参与乡村文旅发展的提案(第56号) 2、关于串点成线连点成片,进一步提升淮海战役主战场红色旅游资源影响力的提案(第59号) 3、关于乡村旅游新模式 加快推动农文旅融合的提案(第87号) |
李 彬 |
旅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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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强化濉溪历史名人元素的提案(第8号) |
丁卫东 李 彬 |
文化股 旅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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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提升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提案(第97号) 2、关于濉溪县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建议(JY017) |
李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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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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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非遗地方戏曲文化的传承与景区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第89号) 2、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力度,促进我县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JY039) |
丁卫东 李 彬 |
县文化馆 旅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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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打造濉溪县古琴之乡的提案(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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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卫东 |
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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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濉溪县文物保护利用的提案(第118号) 2、关于利用古城建筑筹建濉溪县博物馆的提案(第124号) 3、关于抢救性保护临涣李沃孜墓群的提案(第130号) |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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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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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改善濉溪县老体育场设施状况的提案(第144号) |
丁卫东 |
体育股 县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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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按照县委督查室统一要求的格式进行答复。 2、办理答复后,按照要求填写《濉溪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濉溪县人大代表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随同答复件寄送代表或委员,填好后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县督查室。 3、各责任领导督促承办股室及部门认真答复,严格把关答复内容,按要求时限办理答复。 4、将定稿后的办理结果材料电子版传局文化股褚子威处,统一整理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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