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程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非遗地方戏曲文化的传承与景区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立足地方戏曲文化特色,积极探索“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与景区旅游互促共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创新展演形式,激活戏曲文化魅力。在景区常态化开展沉浸式戏曲演出,打造实景剧目、夜间演艺等特色项目;结合传统节庆,在濉溪古城水街戏台举办“好戏天天看”活动,24年国庆节连续5天举办十场传统大戏,增强了游客互动体验,提升戏曲传播力。通过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三年举办黄梅戏进景区活动并直播,得到上万余名观众的热烈反响。今年“中国旅游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期间,在韩村小李家景区和百善柳孜文化园举办9场传统戏曲演出。
二、深挖文旅价值,打造特色戏曲IP。结合濉溪县丰富旅游资源,精心设计以地方戏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线路,如“非遗体验游”等,让戏曲艺术走进古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将戏曲文化景点与自然风光、历史遗迹等元素有机融合,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建设非遗展览馆、传承基地等文旅空间,推出泥塑体验、剪纸教学、文创衍生品等消费场景,推动“非遗+研学+购物”全链条产业升级。为民营院团提供排练场地,今年淮北泗州戏及民间职业泗州戏剧团在县文化馆一楼小剧场排练的《追舟》和《水莲姑娘》成功入围安徽省群星奖。
三、凝聚多方资源,构建传承生态圈。联合戏曲院团、旅游企业、非遗传承人等,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青年戏曲人才。在濉溪实验学校、濉溪口子实验学校、新城中小学等推广戏曲教育,将戏曲文化融入学校课程,开展戏曲表演、戏曲讲座等活动。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潜力的戏曲传承人,通过师徒传承、专项资助等方式,支持他们深入学习和研究戏曲艺术,成为推动戏曲文化传承的中坚力量。鼓励景区提供演出平台,形成“保护—传承—变现”良性循环,定期举办戏曲文化活动,近年来,组织“送戏进万村”走进濉溪景区30余场,受益群众达数千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戏曲文旅产品供给,推动非遗传承与旅游经济双赢,为弘扬濉溪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