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卫东解读《2025年濉溪县“送戏进万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覆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淮北市“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实现农民在家门口享受文艺演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推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为农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乡村建设成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月2日,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积极组织工作力量,严格参照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淮北市“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方案。1月5日,面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得到了较高的满意度反馈。1月7日,《实施方案》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中标演出单位须在2025年9月前完成濉溪县213个行政村送戏下乡任务,中标演出单位要科学制定演出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并报濉溪县文化馆审核备案,多利用农闲、传统节日、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在进行演出费用结算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提供正式发票,确保财务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主要内容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采购内容开展演出服务,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提前将节目单提供给当地村委会,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鼓励群众参与演出,实现演出服务单位与当地互动,做好演出地文艺爱好者的艺术辅导工作。文艺演出每村服务经费总额最高限价为4400元。中标演出单位在2025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送戏下乡任务,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在演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录制视频和拍照,做好视频资料的留存上报。演出照片和录制视频的标准,必须根据省文旅厅的要求拍摄,对不符要求或演出质量不高的演出场次,将根据每场演出情况考核结果按演出费用的5%—10%标准扣除以作为处罚。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全覆盖。聚焦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目录,确保每个行政村能看到一场演出。
(二)坚持送“戏曲”。聚焦传承弘扬我省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花鼓戏及其他地方特色戏剧,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比例不低于60%,也可以演3-5个小戏、折子戏及综艺类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居住集中的相邻几个村,可以选择适中地点,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形成连续演出小高峰。
(三)坚持“送戏+”。聚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与景点景区、文化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三区一体”建立“合伙人”机制,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商业促销等,创新实施“送戏+”,聚集提升商圈、街区人气,丰富旅游业态,增加“送戏”效益。
(四)坚持政府采购。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预采购,2025年“送戏”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1月底前完成,确保春节期间有戏送。
七、保障措施
(一)严禁增加负担
中标单位在开展“送戏进万村”演出期间,自行负责安全生产、车旅、餐饮及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演出属地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当地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二)加强督促检查
为推动管理效能提升并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场次计划、合同,加强管理,强化绩效,有序推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发挥组织演出、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中的作用。
(三)统筹工作安排
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不良事件发生。各镇要始终把广大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同时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
八、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咨询电话:0561-6077116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