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

来源: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濉溪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发布时间:2026-04-02 10:2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次修订在2025年版本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预案体例、明晰职责分工、细化处置流程,强化预防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衔接性,贴合纪念馆文物保护、游客接待、场馆运营的实际工作需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全面提升纪念馆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提升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科学预防、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人为恶性伤害、群体性聚集、火灾、文物安全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文物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公共文化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淮北市、濉溪县文旅体局关于公共文化场所和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纪念馆场馆特征、展陈布局、客流特点及运营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常态化宣传文物保护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和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制度,对照巡查表逐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隐患第一时间上报、整改,短时间无法消除的隐患需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必要时撤离相关设备、关停相关区域,从源头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概率。

2.定人定责,强化布控:对纪念馆文物展柜、消防设施、出入口、监控室等重点部位实行“定人定责”网格化安全布控;值班人员按规定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置或逐级上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依法管理,规范处置:纪念馆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做到依规操作、有据可循。

4.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建立健全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在县文旅体局统一领导下,以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原则,果断采取处置措施,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兼顾文物藏品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与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纪念馆馆内及周边区域发生的一切具有危害性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人为恶性事件:盗窃、损毁文物藏品(展品),爆炸、抢劫、斗殴、凶杀,人为纵火、水侵场馆及文物等;

2.群体性公共突发事件:场馆举办活动时因客流管控不力引发的拥挤、混乱、秩序失控,及由此导致的人员伤亡;游客突发晕倒、窒息,因场地设施、环境因素导致的滑倒、摔伤、骨折等意外伤害;

3.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火灾、雷击、地震、飓风、洪灾等天灾,及各类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突发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预案顺利实施,成立纪念馆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长:胡汝航

副组长:段雨燕

 员:张德燕、李雪东、朱文海、钟纪洋

赵欣欣、徐亚楠、陈成瑜、刘从珍

(二)工作职责

组长:作为纪念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专项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下达应急处置各项指令。

副组长:作为纪念馆安全生产管理人,协助组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制定安全生产防范实施方案、隐患整改台账,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现场协调,统筹调配应急人力、物资。

组员:落实安全生产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等具体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工作小组分工,开展现场保护、人员疏散、文物抢救、信息收集、配合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组长、副组长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管理

纪念馆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分析、传报工作体系,做好应急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监测。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各类安全风险信息,对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科学预测,制定针对性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控制措施,实现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建立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馆内举办的各类群众性活动开展事前全流程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各类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磨合应急处置运行机制,确保救援力量、应急物资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制定完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定期更新、维护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持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建设

升级完善场馆人员流动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区域、关键点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实时掌握客流动态;

按规范配置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定期检测、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配备统一的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应急处置期间信息畅通;

科学规划并预留公安出警、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的通道和作业场地,明确人员疏散路线和集结点,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

落实各岗位工作人员的预警处置责任,明确信息上报、现场处置、人员引导等具体工作要求。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获取信息的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通知所有在岗人员进入应急状态;2. 根据事件类型和现场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游客疏散、开展初期救灾、救援受伤人员;3. 安排专人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治安/刑事事件)、“119”(火灾/救援)、“120”(医疗救护)等应急电话;4. 立即向馆长现场报告事件具体情况,包括事件类型、发生地点、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馆长根据现场报告,综合判断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县文旅体局上报。

(二)应急行动部署

应急预案启动后,馆长立即通知纪念馆全体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统筹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因指挥人员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存在时间差,在岗值班人员需提前开展应急处置,果断采取隔离现场、疏导人群、切断危险源、初期灭火等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现场应急处理

应急处置工作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将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危放在首位,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藏品和场馆设施安全;优化救援流程,缩短紧急救援时间,及时、妥善救治受伤人员;安排专人做好游客情绪安抚工作,通过广播、现场引导等方式稳定现场秩序,防止因人群恐慌引发次生事故。

六、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与调查配合:妥善保留现场物件、痕迹,必要时由馆内专人拍照、录像留档;及时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明确事件各方责任;走访现场目击游客,收集事件详细情况,按要求向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在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事件调查相关信息。

2.信息上报与总结: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梳理事件发生经过、应急处置措施、处置结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形成正式文字材料,按程序报送县文旅体局等上级部门。

3.预案与措施完善:针对事件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处置短板,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复盘分析,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出相关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意见,形成长效整改机制。

4.奖惩考核:根据事件调查结果和工作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表现,落实奖惩措施。对履职尽责、处置得当的个人和岗位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