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副科级建制,隶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的制订及指导实施;
(二)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三)各类疾病监测;
(四)流行病学调查、危险因素监测;
(五)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
(六)指导全县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七)指导并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14个内设机构。
1、职业卫生科
承担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和职业病监测与防护工作。
2、健康教育科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作各类“宣传日”材料,开展街头宣传、媒体宣传,开展即时性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配合业务科室和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皮肤性病科
开展性病和皮肤病诊疗,承担全县艾滋病自愿检测筛查工作。
4、环境卫生消杀科
主要承担生活饮用水采样、上报工作,以及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消杀监测工作。
5、防疫科
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国家疾控中心传染病疫情网络”录入、预警、报告等动态监控工作;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流行性感冒、流感样病例、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承担食品卫生安全监测、风险评估。
6、门诊中心
承担全县二类疫苗和冬季县直流感疫苗应急接种,并负责城区内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常规体检和健康证办理工作。
7、艾滋病防治科
负责全县艾滋病人治疗与管理工作。
8、结核病防治科
承担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
9、检验科
配合业务科室开展消杀、水质、碘盐、水氟、粉尘等质控工作,承担外环境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样和参加省疾控艾滋病、碘盐、水氟、砷、氧化物等盲样考核工作。
10、地方病防治科
主要承担全县疟疾病防治及各种地方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11、免疫规划科
对辖区内各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冷链管理,负责二类苗的购进和推广使用,开展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调查和处理。
12、后勤保障科
维护中心正常运转,提供车辆、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13、基本公共卫生办公室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均等化指导、督导和协调工作。
14、慢病科
开展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监测、防控、干预等综合防控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8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周东林
办公电话:606383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邮箱:suixiweijiwei@sohu.com
办公地址:濉溪县开发区玉兰大道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