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卫健委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强制)
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行政强制类) | ||||||
单位: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表日期:2021年7月4日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 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取缔 | 3 | 立案环节:徇私舞弊,立案不及时,立案手续不完备,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对符合立案法定条件的,制作立案审批表及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委领导批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委领导口头批准,并在24小时内补办上述手续。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县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人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取证失实;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 中 | 行政强制的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依法收集制作: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扣押财务清单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强制执行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中 | 其中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务。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2 |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取缔 | 3 | 立案环节:徇私舞弊,立案不及时,立案手续不完备,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对符合立案法定条件的,制作立案审批表及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委领导批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委领导口头批准,并在24小时内补办上述手续。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县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人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取证失实;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 中 | 行政强制的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依法收集制作: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扣押财务清单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强制执行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中 | 其中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务。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3 | 责令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 3 | 立案环节:徇私舞弊,立案不及时,立案手续不完备,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对符合立案法定条件的,制作立案审批表及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委领导批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委领导口头批准,并在24小时内补办上述手续。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县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人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取证失实;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 中 | 行政强制的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依法收集制作: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扣押财务清单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强制执行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中 | 其中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务。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 县卫健委分管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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