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濉溪县2021年度国家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清算的通知
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委属有关单位:
2021年,全县累计建立并进行电子录入居民建档率89.48%, 健康档案合格率99.48%,健康档案使用率36.35%;“两卡制”信息系统人脸采集率为65.41%;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8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5.44%;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6.6%;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3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为4.74‰,规范管理率95.33%;产妇健康管理率92.54%,产后访视率96.3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1.81%,新生儿访视率96.34%,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9.03%,一类疫苗累计接种率90.5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10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93.5%。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l年中央和省财政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l〕442号)和《关于印发濉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濉卫健〔202l〕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清算全县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021年度我县常住人口数为106.7万人,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70元/人,应安排预算资金746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469万元,清算拨付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项目实施(指导)经费7469万元,拨付率100%,其中村级卫生室(服务站)清算拨付经费3785.2932万元,占清算经费的50.68%。
2021年度,我县实施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教育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项目纳入“两卡制”管理,“两卡制”服务项目校正工分4822,7270.82分, 两卡分值分配服务资金4082.1674万元,占清算经费的54.65%。
望各项目实施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新三版)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督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附:濉溪县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清算统计表。
濉溪县卫健委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