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完成2021年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5-31 15:5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日前,濉溪县按照工作安排,完成2021年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据了解,2017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癌症为突破口,推进疾病治疗向防治融合、健康管理转变”。自2018年开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文件,先后提出“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同时医改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对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激励新机制,盘活医疗卫生资源”。2019年5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要求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最终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并在“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中提出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以密切利益共享机制。

2019年7月,县医改办印发《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框架下濉溪县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项目实施方案》。运用世行贷款100万元,全面实施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政策措施,推进高血压“防治管康”全程管理,减少高血压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和过早死亡,为各类慢性病综合防治探索路径。同期,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濉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包干机制。8月,县医改领导小组印发《濉溪县公共卫生服务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设立县级公共卫生服务奖励基金50万元/每年,用于奖励辖区内做出优异成绩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推行公共卫生人才储备金制度。落实《淮北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人才予以申报,享受市级相应的储备金标准,激发高层次人才在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同期,县卫生健康委实施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观察员进驻紧密型医共体。自2019年开始,每年度对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县域医共体人头付费总额预算、决算。

2020年3月,县医改领导小组印发《濉溪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完善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包干机制,提出促进妇幼健康、防治癌症等9项工作内容以及推进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队伍、临床医疗资源配置使用、临床医疗服务、临床医疗信息融合等4项工作要求。同期,县医改办印发《濉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提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等。2021年6月,县医改办印发《濉溪县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21年10月,濉溪县入选安徽省县域医防融合试点。12月,县医改办印发《濉溪县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考核通报将于近期发布。将根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份额等,由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享医共体牵头医院5%医保结余资金。根据项目质量系数等,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包干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总额5%,用于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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