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濉溪县医共体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第二次)的通知
濉卫健秘〔2022〕39号
关于预拨濉溪县医共体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第二次)的通知
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新三版)和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五厅委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人口(濉溪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具体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将濉溪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20230349.47元(其中两卡服务0.455元/工分)预拨(第二次)。
望各单位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础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附件1:濉溪县医共体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分配表(第二次预拨);
附件2:濉溪县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预拨(第二次)分配表。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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