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5-20 16: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根据财社【2016】383号文,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扶助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到人。资金发放后可以通过银行卡或者粮补卡直接查询到。举报电话为0561-68860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