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卫健秘〔2023〕32号
关于印发《2023年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镇卫生院(分院),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2023年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濉溪县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医院”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淮平安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卫健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机构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涉医伤医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更加完善,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确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职务犯罪等。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继续全面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切实加强医护人员服务水平、医疗水平与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制度和安全措施。
(二)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调解程序,把医疗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室,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并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有效衔接,积极引导患者通过调解中心调处医患纠纷。二是定期分析本机构医疗纠纷数据信息,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处理系列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医疗机构风险防范应对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三是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医疗责任险的参保率,二级医院提高医疗意外保险的参保率。四是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推进医疗纠纷防范和控制,落实投诉接待制度,积极稳妥处置医疗纠纷。医疗机构设有专门投诉科室,专人接待投诉,设置投诉意见箱,公示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对患者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及时化解各类医患纠纷。
(三)强化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按标准、规范设置医院治安保卫机构,健全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配齐配强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夯实医院物防、技防安全设施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和巡逻守护,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保障医护人员执业环境安全。全县各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部门要定期分析医院治安现状,加强警医联动,与辖区派出所加强联系沟通,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二级及以上医院候诊、诊疗、急诊和住院部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和防盗窃、防火灾等各种“一键式”报警装置。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火灾、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水、电、汽、热、压力容器、高压氧舱、中心供氧系统等设施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严格对麻醉、精神和剧毒药品的依法管理使用和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进入库和使用台账,明确使用范围严防丢失、流失,保证医院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四)加强医院法治建设。强化对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医院职工法治素养。逐步形成法治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决策规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医患关系和谐的医院法治建设新局面。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整治医疗乱象,规范诊疗服务。加大对非法威胁、干预、操控、破坏医疗卫生机构正常业务开展的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和查办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重点打击有黑社会背景的医闹和涉医缠访闹访行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及时受理、快速调查处置。继续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术中加价、乱收费、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净化医疗环境,规范就诊秩序,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六)严厉查处涉医伤医案件。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对各种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对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聚众滋事、堵塞大门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医疗机构要把“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濉溪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治安保卫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硬件建设。全县各医疗机构要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平安医院”建设水平,对重点部门、科室、窗口、岗位的安全保卫、保险、监控、报警灯防控设备、设施要重点投入,提高安全保卫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卫健委根据《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11月底前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考核。主要对“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特别是“三防”系统建设达标情况、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濉溪县卫健系统“平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濉溪县卫健系统“平安医院”创建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伯广宝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 平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邢爱华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东海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永峰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徐慧敏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秘书长
孟 引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驻县卫健委纪检组长
孟祥军 县卫健委系统党委委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杨发武 县卫健委系统党委委员、县医院党委书记
侯 晋 县医院院长
刘 浩 县中医医院院长
许松涛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丁大伟 县卫健委办公室负责人
吴茂盛 县卫健委疾控股负责人
邬宏飞 县卫健委医政与中医药发展管理股负责人
黄正林 县卫健委信访室负责人
荣 飞 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人
陆 飞 濉溪镇卫生院院长
欧 君 刘桥镇卫生院院长
牛 耕 南坪镇卫生院院长
关维伍 孙疃镇卫生院院长
代龙波 铁佛镇卫生院院长
王 峰 五沟镇卫生院院长
邵向前 百善镇卫生院院长
赖 辉 双堆集镇卫生院院长
丁佩林 四铺镇卫生院院长
冀 辉 临涣镇卫生院院长
杨奎武 韩村镇卫生院院长
朱严厉 五沟镇卫生院白沙分院院长
张团结 百善镇卫生院徐楼分院院长
张远征 南坪镇卫生院任集分院院长
赵永刚 临涣镇卫生院海孜分院院长
田 峰 铁佛镇卫生院岳集分院院长
王 辉 孙疃镇卫生院杨柳分院院长
魏 琦 双堆集镇卫生院三和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信访室,黄正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医院”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