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开展2023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1月14-16日,濉溪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3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对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水质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水质消毒情况及水质自检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34家供水单位的出厂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开展水质常规39项指标检测。检查发现部分农饮水厂存在供管水人员无健康证明,卫生管理不到位,净化、消毒装置没有充分利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供水单位落实整改,做好水质消毒和检测工作。
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农饮水厂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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