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卫健委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濉溪县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将法治精神融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职能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法治培训班1次,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21次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化解1件。制定《2023年全县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促进法治建设持续向纵深发展。强化工作落实和压力传导,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权力事项数量231项,调整行政许可5项,公共服务18项,中介服务1项,行政处罚7项,其他权力1项,权责清单制度实行的规范水平和有效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重要政策、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财政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登记、合法性审核与清理工作。
三是持续法律学习。一是落实党组书记讲法律法规课,今年12月 日结合主题教育,带头为全体员工讲了党内法规、党章等。邀请法律事务所黄亮律师为全体人员讲解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集中学习。利用党组会、政治学习会、点名会、专题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计划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计生专干培训班6期,培训镇村计生干部400多人。6人参加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年初以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60人次,参加旁听2次,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一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利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护士节、“5.29”计生协会会员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综合运用各类媒体持续深化卫生法治建设宣传,向社会大众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约5万多份,宣传品2万余份,现场解答问题3千余次,制作宣传视频 5个,制作宣传标语200多份。
二是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优势,在政务网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建设,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职权及办结内容,依托“健康濉溪”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资料阅读量达1万余次。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任考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和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0名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四组织观看法制宣传片。为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法治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12月4日,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法制宣传短片《以法之名》,提高了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自觉性。
(三)全面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重新修订《濉溪县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22件,2025年未有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卫健委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目录清单,梳理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是推进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内部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今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均按时办结。在政务服务网开展满意率调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回复检察建议意见书。
(四)持续加强卫健系统法制环境治理。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及清单、《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杜绝“随意执法、过当处罚”情况发生。行政许可办理事项采取“一窗受理”,线上网络和线下“两条腿走路”模式,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保留证明事项86项,实施告知承诺证明事项3项,最大限度方民便企申请行政许可,2025年,办理行政许可1662件。
二是持续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开展医疗垃圾处置、生活饮用水、学校、公共场所、医疗等卫生监督及传染病防控、消毒产品监督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53件,罚没款104余万元。“双公示”1440条,其中行政许可1397条,行政处罚43条。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意识显著增强。
三是持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完善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格局,2025年,共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信访问题,接信访件66件,结案66件,12345平台累计接听1200余条群众诉求,答复达率100%,获得市级“12345”热线优秀案例2例。
四是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医院考核指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加速。
五是持续开展民生普惠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建设,跟进重点项目进展,稳步开展幼儿托育工作、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国家免费婚检、免费孕优检查工作,“健康口腔”暖民心行动,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
六是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建议预警机制,强化应急能力与物质保障,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出台了《濉溪县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濉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对常见传染病进行常态化防控和监测,哨点前移,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安装传染病前置软件设备,2025年成功预警2起小型传染病聚集事件,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传染病早期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构建县级医院分中心、乡镇急救站30分钟急救圈,实现医疗急诊和救援任务的“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建立“1个中心、2个分中心、12个急救站”的120三级急救网络。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对法律法规领会不深、理解不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治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仍然不强,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方式有待拓展。三是创新思维观念不够灵活,存在一定经验主义倾向,习惯于用常规手段按部就班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缺乏工作创新性和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将法治建设任务与年度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主体资格、性质、依据等的审查确认,严肃处理滥用、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继续深化矛盾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稳定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制度,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规范群众表达诉求、处理矛盾、保障权益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力度,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行宣传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群众就医法治意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群众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全力保障医疗服务。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卫健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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