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号:濉溪县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濉溪县审计局发布时间:2017-10-19 00:0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县审计局于2017年2月9日至4月25日对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在面临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主体税种支撑乏力等情况下,县财政强化收入征管,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税收收入较上年增长6.69%,非税收入增长11.65%;强化了存量资金管理,2016年清理调入各类结余资金2.4亿元;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2016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减少703万元,下降24.2%;进一步清理了财政专户资金,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基本实现了县本级财政收支平衡,201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同比增长18.9%,其中:县本级地方收入完成9.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9.4%。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3.41亿元,同比增长9.1%。但审计也发现财政运行中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6年,编制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科目政府专项45443.95万元,未编制到资金使用部门。

(二)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016年末,县非税局应缴未缴国库收入24877.96万元。

(三)会计处理不规范,往来款项记入支出处理。2012至2014年,县财政相继拨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2600万元;2015-2016年,县财政局用小额信贷担保贷款基金代偿11户贷款本金75.69万元,以上均列入支出,应计入应收款项。

(四)国有资产运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县公用事业资产运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转入2014、2015年县政府投资收益492.0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全部收缴国库。

(五)各单位移交公车未进行账务处理。2016年3月,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及各镇政府移交县机关车辆服务公司公共用车110台(辆),该资产移交方和接收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

(六)粮食风险基金账户余额未及时清理。粮食风险基金账户资金结余607.50万元,未进行清理,有的项目资金已结转多年。

(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信息录入不规范。一是部分农户基础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有些农户资料缺少户籍编码、身份证信息等,有些农户资料基础数据中姓名与农补发放表中姓名不一致;二是部分镇土地基础信息与粮食补贴发放信息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已责令县财政局今后在编制年初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问题,已责令县财政局及时上缴国库;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县财政局调整账务;对各单位移交公车未进行账务处理问题,已责成县财政局协同有关部门对该项资产清理移交,登记入账;对粮食风险基金账户资金未进行清理问题,已责成县财政局清理各类专户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信息录入不规范问题,已要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做到信息资料内容完整,项目前齐全,录入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县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滞留应缴预算款项,已分批缴入国库;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调整账务;专项资金账户已按照清理方案要求逐项清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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