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濉溪县审计局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县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
二、组织实施
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统计软件升级的协调等工作,负责数据收集、统计、汇总、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综合法规科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审计信息管理科负责网页维护、改版和技术服务。
三、报送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要求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送上一季度统计数据。
(二)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在报送统计数据之前要仔细核对各项内容,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对出现错误的内容及时调整、纠正。
(三)定期以适当方式对本机关信息公开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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